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恋爱不成提起诉讼 法官细心调解感动当事人

恋爱中的一方为表达对另一方的爱,主动为对方购买财物、给予金钱供其生活、消费等,这种没有形成债权债务合意的支付或给予行为,在法律上应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分手后不存在返还问题。

近日,彭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刘某某诉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刘某某与罗某某原系恋人,在双方当事人恋爱期间,刘某某为表达自己对罗某某的真心,分数次向罗某某微信转账六万余元。后罗某某以双方感情不和而提出分手,刘某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罗某某偿还上述款项。

庭审后,法官秉承耐心多听、耐心多释、耐心多劝的原则,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在开始的调解工作中,双方依然互不相让,各持己见,尤其是罗某某的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听双方诉说,待两人发泄完心中的不满后,法官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各方面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耐心及关心打动,刘某某随即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刘某某与罗某某和好如初,面带微笑手牵手走出了法院。

相关阅读:
名为合伙实为借贷,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谎称能批发到低价汽油 男子诈骗多人获刑十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