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瘫痪在床无法参加诉讼怎么办?

瘫痪在床无法参加诉讼怎么办?

近日,巫溪法院文峰法庭受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的民事案件,因原告吕某父亲去世,其生前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支行文峰分理处留有存款5540.59元。经查实,该笔款项涉及家庭共有的油菜、种粮、耕地等政府补贴。在案件的送达过程当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死者妻子彭某现已76岁高龄,且因病瘫痪在床,无法行走。为彻底该起化解矛盾,针对彭某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承办法官最终决定通知其他当事人到彭某家中开庭。在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充分释法明理、细致耐心说沟通,该案最终得以调解结案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司法为民”并不是一句空口号,巫溪法院还有很多法官用这样人性化、有温度的司法行为坚守着初心,践行着使命。

相关阅读:
市三中法院司法建议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巡回审判入村社 现场普法收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