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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电动自行车新目录推迟发布

 4月15日,消费者和电动自行车商家期盼已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在全国正式实施。然而,在距离新国标实施只有20天的3月25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GB17761-2018标准解释实施的技术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补充解释”,决议规定此前所有已认证车型3个月内要重新认证。这给我市4月15日之前出台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带来难度,也带来新国标车上市推迟、消费者无上牌车可买的短期问题。

获证企业

应执行新出台的《决议》

 3月25日,国家认监委TC12摩托车及部件技术专家组、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发布《关于GB17761-2018标准解释实施的技术决议》,这是针对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作出的“进一步”解释。这一“决议”即日起正式实施。《决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决议》,随着《决议》的发布,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产生多项变化,获证企业应立即排查各自获证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起草单位回复内容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立即停止出厂销售,在三个月内整改并完成认证变更。认证机构在技术决议实施后,应排查所有发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督促获证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未按期完成认证变更的产品认证证书作出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点明确防篡改技术参数并增加了车体剩余空间的规定;对原发放3C认证书、型式报告要求生产商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清理整改。这意味着,原先已经按照新国标研发出的新产品和已经通过3C认证的产品,在新的严格要求之下,产品很可能不符合要求而被禁止生产与销售。

《决议》增加了4个技术规范

与新国标相比,《决议》在现有要求下增加了“车体内部所有空余空间的总体积不应大于1500立方厘米(1.5L)、鞍座防篡改设计要求、电动自行车两侧曲柄应无法徒手或使用通用工具拆除、提交防篡改设计方法说明”4个技术规范。

最大限度降低影响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实施在即发生这一变化,意味着市市场监管局前期已收录的“服务目录”中所有车型需要整改并重新收录定型,这无疑给我市4月15日之前出台“服务目录”带来难度,也带来新国标车上市推迟、消费者无上牌车可买的短期问题。

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购车上牌的影响,市市场监管局已紧急召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及日常监管培训会,并将于近日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经信部门,重新部署“服务目录”制定、整改工作,尽快解决新国标车上市推迟、消费者无上牌车可买的短期问题。

记者唐煜吴曈通讯员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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