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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聚焦生态环境保护 铁纪守护绿水青山

前不久,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纪委收到该镇大湾村委车埠村村民反映农田上有人乱建棚舍养殖污染环境的问题。经实地走访核实后,发现该棚舍养殖了近千只鸭子,污水、排泄物等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附近20余户村民的生活。

该镇纪委将情况列入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等具体内容。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及时入户劝解、加强宣传,并责令养殖户限期整改。在该镇纪委监督推动下,该违建鸭棚一周后被拆除。

近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按照“一事一策”“一事一督”要求,建立“清单化”监督工作机制,对问题逐一建立监督责任、内容、措施、时限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和对账销号,深入查纠生态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对背后存在的作风及腐败问题严查快处,以有力监督推动桂林生态环境保护。

“我们围绕生态环保领域的堵点、痛点,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生态环境职能部门,专项整治乱挖、乱建、乱排、乱伐等10个方面生态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17个,批评教育和处理24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

近期,全州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城市建设现场以及工矿企业等开展城市扬尘治理专项监督,现场排查9个在建项目,发现4个工地存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长期不规范堆存,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等问题,责成其当场整改。

随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党委(党组)制定印发《全州县土地利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采取“室+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纪委+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等联动方式,进行“点穴式”监督,以有力监督守护好绿水青山。

桂林市纪委监委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制发《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统筹重大项目建设、重要问题整改、重点工作推进,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守护好“一江清水”。驻市漓管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组织3个监督检查组对驻在单位近三年来所负责的17个生态修复项目37794.5万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3个。同时,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对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落地落实情况,开展监督39次,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7个。(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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