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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说案|"智慧速裁"品牌带动办案提质增效

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潜

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潜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南阳市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程序有效衔接、优化资源配置、简化流程环节,创新打造“智慧速裁”办案品牌,运用刑事案件“一站式”速裁机制办理案件165件,平均办案时长5.6天;所办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无误。“智慧速裁”体现了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灵活运用法治资源、实现精准监督的价值追求,是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完善机制实行“一站式”速裁。我院“智慧速裁”是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简易案件。对这类案件,我们运用跨部门办案协作系统,实现嫌疑人(被告人)和卷宗不出办案区,侦查、起诉、审判三项工作即可快速完成。与该机制相配套,我院依托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刑事案件“一站式”速裁办案区,派驻2名员额检察官、4名书记员,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标注“速裁”标识,开通案件流转“绿色通道”。

合理运用“三速”工作法。“智慧速裁”机制要求实行“三速”工作法,以确保各环节衔接紧密,诉讼程序推进迅速。一是设置“速裁”标识。我们指派专人精准甄别案件类别和性质,推进繁简分流关口前移。对符合速裁程序办理条件的案件,检察人员会在卷宗封面加盖“速裁”标识,纳入“一站式”办理范围,快速推进审查程序。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即“一单式”告知诉讼权利、审查起诉期限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内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以“表格式”笔录进行讯问(询问),并同步录音录像,实现讯问和认罪认罚一个笔录完成,做到“简文书不减标准”。三是简化诉讼程序。我们建议法院对“速裁”案件集中受案、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简化庭审程序,缩短庭审时间。

抓住“三点”细化具体措施。以实现速裁为前提,我们抓住“三点”细化工作措施。一是以加强协作配合为“支撑点”。案件流转中,我们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健全个案沟通、类案反馈、定期会商的沟通衔接机制,针对“速裁”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证据标准把握不一”“侦诉审环节适用速裁程序,情节认定意见不统一”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商讨。今年以来,类似联席会议已召开5次。二是以强化监督制约为“着重点”。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坚持“以监督促提升,以协作促效能”原则,依托“一站式”速裁办案区推动法律监督效果提升。办案区成立以来,检察官速裁办案团队向公安机关、法院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三是以组织案件评查为“关键点”。我院进一步深化案件评查机制,重点围绕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对检察官速裁办案团队办理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定期通报评查情况,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版面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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