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有资产的承包金岂能随意拖欠?
“组长,我发现河里镇水厂承包人黄某没有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金,而且这两年黄某还承包了怀集村水厂。”合山市委巡察组组员小杨向韦组长报告。
2021年4月,合山市委巡察组在对该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发现,该局2017年12月将河里镇水厂承包给黄某经营,合同承包金额为每月2500元。然而,自合同签订后,黄某一直没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金,已累计拖欠承包金3万元。2018年7月,在黄某一直未缴纳承包金的情况下,该局又将怀集村水厂承包给其经营。
“不正常!”巡察组韦组长敏锐地发现。他立即安排对该市所有水厂、水库等国有资产承包或出租的项目进行排查,了解是否还存在欠缴承包金、租金的现象
经进一步排查,发现该局将水库、供水中心、公有住房等多项国有资产对外承包、出租,截至2020年12月,共有67.96万元承包金、租金没有收缴入库。
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公职人员岂能随意让国有资产白白流失!
“我们财务多次电话、书面通知欠缴承包金、租金的人员,也口头、书面提醒领导要求采取措施将欠缴的承包金、租金收缴入库,但局领导并不重视。”在与该局财务人员了解时,财务人员说,并拿出其每次向领导汇报时的记录。
巡察组立即约谈该局负责人覃某。
“你们对外承包(出租)的国有资产没有按时收取承包(租)金,高达60多万元,你知道这事吗?”
“知道,很多是遗留问题。我2019年到任后也想把这些承包金、租金收回来,但难度很大。日常业务比较繁忙,局党组没专题研究过这个问题。”覃某某解释。
“没有应收尽收或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有可能涉嫌渎职,你考虑过这个后果吗?”韦组长厉声说道。
“我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我立马召集局党组开会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这个问题。”覃某某表态。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该局采取有力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对拖欠的承包、出租金进行全力追缴。截至目前,已追缴部分承包、出租金。(合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