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下列方式进入榜单,点击项目名称,了解相关项目当前整治成果……”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发布“点题整治”成果评价榜,依托该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在线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2024年整治成效进行检视。
为有效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福建省纪委监委创新探索“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连续四年开展“点题整治”,以纪委专责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今年,我们选取‘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等8个‘点题整治’项目,并以有力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种好责任田。”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督促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省纪委监委连续多年协助省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制定省纪委同下一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分级分类、责任到人”的监督网络;完善保障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不久前,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单位反馈了危房接收处置难问题。经过整改,厦门市自管房危房移交处置实现了“应收尽收,全面解危”。在厦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推动下,该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召开市直单位自管房产清理移交处置工作推进会,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自管房产清查工作,分类指导资产移交办理流程。这一存在许久的难题终于得到解决。
从“就事论事”,到通过“剖析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是厦门市委巡察办整改处处长康文锦眼中,“两个责任”同向发力给巡察整改带来的最大变化。
“在这次专项巡察中,我们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性障碍,紧盯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难点堵点,共同研判、共商对策,推动被巡察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巡察发现的同类问题建立长效处置机制,形成常态化整改的意识。”康文锦说。
“两个责任”贯通联动离不开机制保障。去年年底,福建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举措》,对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任务进行细化,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是‘两个责任’同向而行的基础和前提。”谈起如何与驻在单位党组同向发力的经验体会,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郝军说,根据党章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党组之间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驻厅纪检监察组在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同时,履行好自身的监督专责。
责任如果不明晰,就无法高效落实。在提升思想认识的同时,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通过清单明责、精准履责、督促尽责,推动“两个责任”相互促进、一体落实。
“明责的关键在于‘两个责任’要具体、规范。”郝军表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担了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职责,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层级多,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对此,该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聚焦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风建设等重点任务,提出16条监督措施,并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梳理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等,解决“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责任明确了,还要看落实效果。聚焦核心业务,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等多个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审计、财务等部门制定监督方案,多次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专题会商,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在建章立制方面加强沟通,督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通过健全“阳光晾晒”“红黄牌”赋牌机制加强相关资金监管,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完善责任落实谈话制度、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制度……记者注意到,《关于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举措》针对不同方面,列出多条相应的工作机制,成为推动“两个责任”既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的重要手段。
“这些机制在锚定责任目标、明确责任要求、健全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持续优化细化相关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虚化’‘弱化’‘表面化’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本报记者侯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