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建立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
近日,楚雄州制定下发了《关于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意见》,对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出制度性安排。
明确对象方式,增强针对性。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的对象是10个县市党委书记、州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州政府组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州属学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报告的方式采取集中听取报告和适时听取报告两种。集中听取报告是在每年2月底前,通过召开州纪委全会、州纪委常委会、州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听取各县市委书记、州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适时听取报告是根据调研了解、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适时召开州纪委常委会或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
明确报告内容,增强系统性。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与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红脸出汗以及被上级纪委函询谈话的,帮助其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主动纠正问题的情况;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的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的主要思路和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等。
明确方法步骤,增强实效性。专题报告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随机调研、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了解掌握报告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单位)管党治党全面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对象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撰写专题报告,州纪委书记在专题汇报会上对专题报告情况逐一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专题汇报会后,加强监督检查,掌握了解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工作落实,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徐燕梅 刘余芳 叶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