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喻泽伟(右一)正在走访群众,收集问题线索。张丹摄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我们要牢牢把握专责监督的政治属性,以有力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把全面从严治党同企业发展、企业治理有机融合,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喻泽伟主动约谈区属企业“一把手”、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人员。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近9年,喻泽伟历经原水城县比德镇纪委、原水城县纪委监委、红果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等多个岗位,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尽职尽责、担当奉献。他多次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00余个,移交问题线索360余件;他牵头或参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00余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2022年9月,喻泽伟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要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案件突破口”
2015年12月,有着14年乡镇工作经验的喻泽伟,担任原水城县比德镇纪委书记。作为纪检监察战线的新兵,喻泽伟刻苦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他不仅熟读纪法业务书籍,而且通过研究案件卷宗理顺了办案程序、思路,通过向老同志请教掌握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技巧,逐渐成长为“办案骨干”。在担任镇纪委书记的前3个月内,他就牵头初核了3件问题线索,全部转立案审查调查。
在担任原水城县监委委员期间,他多次带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理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和自办案件,在与大家一起进行线索处置、调查谈话、笔录制作、证据提取、措施使用、报告撰写、卷宗归档等各项工作的过程中,与大家分享经验、传授技巧、答疑解惑。
工作过程中,喻泽伟经常提醒大家:“很多问题线索隐藏在细节中,我们要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案件突破口。”
在一次监督检查过程中,喻泽伟发现财务资料记载某镇干部从镇财政所借款6.5万元用于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然而其提供的发票却没有任何开支清单。于是,喻泽伟和同事找该干部谈话了解情况,该干部言之凿凿地声称这些开支没有任何问题,还主动提供账本“自证清白”。虽然该干部提供的账本比较陈旧,但喻泽伟仔细观察后发现,账本上的笔迹是新的,且还记录着当年2月29日在某地开展工作期间就餐的账目。
“2月29日只在闰年中出现,这一年又不是闰年……”喻泽伟立即找来一本当年的日历带进谈话室与该干部谈话。“请问这一年有2月29日吗?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也是违纪行为……”该干部顿时蒙在了座位上,许久说不出话来。最终,他如实交代了通过虚开发票虚报工作经费的违纪违法事实。
“办的是案件,守的是民心”
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让喻泽伟与当地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一直把守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有一次,喻泽伟带队到某乡开展监督检查时,有群众向其反映乡干部、村干部的直系亲属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的问题。“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的行为,不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绝不能姑息。”喻泽伟带领同事查阅了发放农村低保金的相关文件资料,并走村串户深入群众家中逐一核实相关情况。
“乡干部刘某某明知其父母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仍默许乡、村干部将其父母评为低保户,还帮其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近1万元……”经过深挖细查,喻泽伟和同事们发现该乡多名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17万余元,多名党员干部因此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也被如数追缴。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喻泽伟眼里容不得沙子,对“蝇贪蚁腐”,他敢于亮剑、重拳出击。有一次,喻泽伟牵头查办一起村干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线索。村民反映,按照相关规定,他家应该得到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但实际上只收到了1万元,怀疑村干部截留了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喻泽伟调取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花名册,发现花名册上领款人的签名确实是该村民的名字,但签名工整漂亮,不像是该村民的亲笔签名。发现了端倪的喻泽伟,立即找来该村村干部的笔迹进行比对,发现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笔迹和花名册上的签名非常相似。
喻泽伟找该村党支部书记谈话了解情况,他解释花名册上的名字是他代签的,危房改造资金已发给该村民的父亲。为了查清事实,喻泽伟到该村民家中走访,发现该村民的父亲已在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前一年去世。喻泽伟再次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该村党支部书记意识到谎言已经被揭穿,只好如实交代了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违纪违法事实,并将截留的钱退还给村民。
办的是案子,守的是民心。喻泽伟说:“我们要通过查办一个个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绝对不能在人情面前松了尺度、丢了原则”
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喻泽伟没少遇到说情打招呼,甚至请客送礼的。对此,他经常勉励自己:“办案就要动真碰硬,绝对不能在人情面前松了尺度、丢了原则。”
在牵头查办水城区区直部门干部卢某某涉嫌贪污案件时,喻泽伟严词拒绝了说情者后,就有人提醒喻泽伟:“你太死板了,得罪了很多人,有些事情没必要太较真,要稳着点……”喻泽伟却斩钉截铁地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我不会无缘无故得罪谁,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得罪的我也不怕得罪,我必须对得起这个岗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他带领办案人员顶住压力,排除万难锁定证据,破除了卢某某与涉案人员精心订立的“攻守同盟”,成功突破案件。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卢某某交代了采取收款不入账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300余万元的事实。最终,卢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虽然喻泽伟对说情打招呼的毫不留情,但在办案过程中他非常注重对被审查调查人的思想感化。有一次,他带领办案人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某社区党支部书记赵某某进行谈话。刚开始赵某某很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审查调查。后来在谈话过程中,赵某某突然流下眼泪,称其80多岁的父亲此前突然生病,都是亲戚朋友在帮助照顾,害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父亲。于是,喻泽伟立即请示领导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让赵某某先回家处理家事后再进行谈话。赵某某父亲病情好转后,他主动联系喻泽伟,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如数上缴了违纪资金。
谈及对办案工作的体会,喻泽伟深有感触地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也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仅要做查办案件的能手,还要做‘治病救人’的良医。”(本报通讯员田中平罗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