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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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秦煦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秦煦提出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秦煦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房继红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房继红提出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房继红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晓艳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姚斌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孙颖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梅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媛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伟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来斌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琦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二、免去:
姚斌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汝峰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琦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来斌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孙颖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马杰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亳州市
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王雷,男,汉族,1980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蒙城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区)委常委;
张海涛,男,汉族,1981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蒙城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四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反映。
电话:0558-12380转2
邮政编码:236800
电子邮箱:bz12380 sina.com
举报网站网址:12380.bzxfw.gov.cn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中安在线综合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