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8月20日消息:护肤品品牌下线销售代理因囤积大量商品导致滞销过期,“灵机一动”索性另辟蹊径专卖起临期、过期商品,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长期以来靠着低价销售过期商品,获利超40万元。近日,金山警方查获一起销售过期护肤品、化妆品案。
部分过期化妆品本文图片由上海警方提供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2022年7月,一生产销售护肤、彩妆产品知名品牌公司向金山公安分局金山卫派出所报警,称发现辖区有人涉嫌利用网络销售其公司过期护肤品、化妆品。经过排摸走访,金山卫派出所会同分局经侦支队迅速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袁某、朱某,于7月28日成功将两人抓获,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两人住所及车库查获待销售的过期商品3000余件。
这些待销售的面霜、眼霜、爽肤水、洗面奶等日常护肤、化妆产品塞满了家中各个柜子,有的甚至成箱堆积在角落。经现场清点,民警发现近三分之二的产品都已经过期。
民警搜查清点过期化妆品
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夫妻关系,两人共建立了3家网店、4个微信账号用于销售临期、过期护肤品、化妆品。袁某主要负责网店、微信群内的商品销售,其丈夫朱某则负责商品打包及寄收快递。
据两人交代,袁某早年作为该品牌公司代理销售商品,几年后离开公司,开始以个体商户身份大量购买该品牌商品并开设网店进行线上销售。然而,经营一段时间后因生意不佳,囤积的大量商品纷纷过期。
民警与品牌方清点现场
为了减少损失,袁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以“捡漏”“特价”为噱头,在电商平台和微信群内低价出售过期商品,销量可观。在尝到售卖过期产品的“甜头”后,袁某通过多种途径低价购入该品牌临期商品,为了掩人耳目,袁某会以不同化名签收快递。
据了解,袁某在收到临期化妆品后,再以相当“骨折”的价格进行网上销售,赚取差价。可由于其购入的商品已接近保质期限,不少商品在售出时已然过了期,袁某则不得不再次减价销售。
例如一瓶售价78元的爽肤水,袁某以15元的价格就可以购得同款临期商品,一般会以25元售出,如在售出时已经过了期,则价格更为低廉。
嫌疑人家车库存放的临期过期商品
在民警开展案件回访工作时发现,袁某的网店能吸引广大消费者的原因在于其销售的品牌产品曾在多年前红极一时,这些拥有信任感的产品以正价两三折的价格出售,激起了消费者的购物欲。殊不知使用过期护肤品存在着风险隐患,化妆品检验机构相关人员表示,过期商品会因氧化变质导致功效减弱,且容易滋生细菌和微生物。因此,一旦使用了过期化妆品,可能会引发皮肤过敏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袁某在销售过期商品时清楚表明已过保质期,仍属于销售伪劣产品,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公安机关管辖部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销售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金山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杨勋宝表示。
目前,袁某、朱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同时,过期护肤品、化妆品易氧化变质,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被商家的“特价”、“促销”迷惑了双眼;作为经营者,应对销售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过期产品。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