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调解结案,化解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
90后的宁某和张某系同村村民,认识相处后于2019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张某遂于2021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此前,宁某及其父母等亲属多次找张某、张某父母及弟弟,要求返还彩礼,并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经村委会、镇政府多次协调无果。2021年2月9日村委会、镇政府再次组织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调解,但仍调解未果,双方家属发生肢体冲突。次日,双方在医院验伤时相遇,再次打架,宁某及其父亲将张某母亲打成轻伤一级,将张某弟弟打成轻微伤,后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
宁某及其父亲故意伤害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宁某父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宁某及其父亲赔偿张某母亲、弟弟各项损失4.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母亲、弟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吉安中院二审期间,为妥善化解这起离婚纠纷,将离婚、彩礼返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项一并调解处理,二审法官于情、于法、于理劝双方各让一步,放下恩怨。经庭审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自愿签署调解书,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