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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货不对版”买家提出执行异议续:甘肃白银中院发回重审

原标题:法拍房“货不对版”买家提出执行异议续:白银中院发回重审

去年2月,甘肃白银男子杨宏(化名)在阿里拍卖平台拍下了当地某小区一套房产,交房时却发现,拍卖公告中照片所展示的房屋是对门邻居的。除两间房屋在装潢上存在巨大差距外,被拍卖标的物还存在因原住户老人孩子仍居其间、且有20万元抵押尚未结清等问题无法交付。

法拍房“货不对版”买家提出执行异议续:甘肃白银中院发回重审

拍品介绍详情中法院上传的标的物大门照片,实为对门邻居家大门。本文图均为受访者提供

杨宏遂向白银市白银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申请退款,法院则认为,拍卖公告中的瑕疵不应认定为严重失实,买受人做出错误决定应负主要责任,据此驳回其申请。杨宏不服,后向白银中院申请复议。

1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杨宏处获悉,白银中院已于近日作出裁定,将此案发回白银区法院重审。执行裁定书显示,原异议裁定对未交付涉案房屋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造成买受人重大误解的执行行为等事实并未查明。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2月18日,45岁的白银市民杨宏在阿里拍卖平台上看到了位于白银区工农路某小区的一套面积为166.47平方米的住宅。标的物介绍显示,该房屋位于13楼,门牌号为1302室。不过,网页展示中仅有一张房屋大门的图片。

18日晚间,杨宏和妻子一同来到了房屋所在小区,并敲开了图片所示的房屋大门。杨宏称,考虑到对方可能是被执行人,怕引起不必要的不愉快,当晚他并未进门,只是在门口张望了室内的装修。“我看到她屋里都铺了红木地板,屋顶上挂着水晶吊灯,装修得特别豪华,当即就满意了。”杨宏说。

不过,他实地察看的房屋位于楼道左侧(即1301室所在位置,并非1302室),杨宏解释称,当晚看房时,13层两户门上都贴着对联和年画,因此看不出门牌号。看房次日,杨宏报名参拍,并最终以85.7万元竞得了法拍标的物。

8月10日,白银区法院执行法官同杨阳所做的执行笔录。

8月10日,白银区法院执行法官同杨阳所做的执行笔录。

8月5日,白银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带杨宏首次走进了实际被拍卖的1302室。他才发现,自己拍下的房屋其实并不是此前考察的那套。视频资料显示,1301室和1302室的装潢相距甚大,屋内的硬装和家具陈设都相对陈旧。

除了装修差异之外,杨宏在白银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询后得知,1302室房屋还有20万抵押未清,无法完成过户。然而,这一问题在此前的竞拍介绍中丝毫没有提及。

此后,杨宏提出了退房,白银区法院曾数次口头调解,并承诺尽快交房并补偿其房租损失,但均未兑现。11月初,杨宏以受买人身份正式向白银区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撤销该次拍卖,并退还房款。杨宏认为,法院将大门照片拍错,造成了他和妻子产生重大误解。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的职责。该规定第三十一条还明确,由于拍卖财产的照片展示严重失实,致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1月16日,白银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驳回杨阳的异议申请。

11月16日,白银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驳回杨阳的异议申请。

2021年11月16日,白银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其申请。白银区法院认为,该院在决定通过网络拍卖涉案房屋时,在拍卖平台的网页上发布了拍卖公告,在公告中对拟拍卖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一并发布的还有竟拍须知,已履行法定职责。

白银中院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执行裁定

白银中院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执行裁定

1月21日,杨宏告诉澎湃新闻,白银中院已于近日作出裁定,将此案发回白银区法院重审。白银中院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执行裁定载明,原异议裁定对未交付涉案房屋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造成买受人重大误解的执行行为等事实并未查明,因此原异议裁定认定事实不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撤销原执行裁定,将此案发回白银区法院重审。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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