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津湖》被指商标侵权,网友:碰瓷吧
39亿元!24项纪录!
国庆假期,一部《长津湖》成为热点。据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10月10日上午11点,《长津湖》总票房超39亿,超7454万人次观看。上映以来,《长津湖》已打破中国影史国庆档影片累计票房纪录等24项影史纪录。
(图片来源于网络)
然而,电影上映没几天,媒体便报道称“长津湖”商标已被注册,《长津湖》电影侵犯商标权。
例如,某媒体以《票房破34亿,长津湖被控告侵权,有下架风险?》为题作出报道,并指出电影没有下架是“因为他们(商标权所有人)并不缺钱”。
此外,根据微博上某位博主的说法,爆料的导演表示:“如果对方愿意道歉,他们会以100元的价格将商标出售给她……”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发现,实际上早在9月6日,“长津湖商标被多方抢注”便成为微博话题,但受关注度并不高。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共有28件“长津湖”商标,其中最早的一件申请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申请多件“长津湖”商标的主要有北京加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厦门多京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一位张姓自然人。
某导演说拥有第41类“长津湖”商标所有权,记者查询后发现,这件商标应该是第50827126号商标,申请时间是2020年10月29日。有网友认为,说《长津湖》电影侵犯商标权是“碰瓷”,“明显是知道人家拍了才去抢注的。”
一位资深律师在朋友圈发文表示:“蹭热度也应有底线,拿长津湖商标蹭长津湖伟大战役的热度非常难以接受。商标权利也有适用范围,漫无边际地夸张性放大、扭曲性解读商标将给公众带来不必要困扰和误导,令人担忧。”
近年来,爆款电影名称被抢注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战狼》《你好,李焕英》,但出品方自己申请的《你好,李焕英》商标却因为“李焕英”是烈士姓名而被驳回。
通常来说,影视作品一般从著作权角度予以保护,但随着“大IP”概念的风行,不少影视作品延伸出不少衍生品,著作权保护不足以涵盖影视作品带来的商业利益,因此众多出品方日益重视商标申请注册,并通过版权运营获得更大利润。
当然,也有注册商标比较“疯狂”而引发争议的出品方。比如《哪吒之转世魔童》火了之后,出品方光线传媒先后提交多达1820件商标注册申请,绝大部分商标均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等诸多影片故事的人物名称。光线传媒这一行为在当时引发诸多争议。有的人认为出品方对旗下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短时间内大量注册商标涉嫌囤积,而且哪吒本身属于大众熟知的神话人物,被独占是否合理。
也许是因为媒体报道的影响,电影《长津湖》的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影上映前的9月24日才在第16类、第28类和第41类上申请注册了“长津湖THEBATTLEATLAKECHANGJIN”3件商标,目前仍在等待受理中。尽管从票房成绩来看,所谓“侵权”事件显然并未对影片产生多大影响,但由于在相关类别上已有在先的“长津湖”商标,博纳影业的这3件商标申请未来命运如何,仍是个未知数。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