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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平诈骗案

原标题:邹某平诈骗案

关键词:涉外婚介婚姻诈骗团伙作案

案情简介

2016年,越南籍女子韦某(另案处理)通过非法入境进入中国福建省,与村民李某宝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两女。2019年,韦某经微信上认识的越南籍女子“红某”(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邹某平。2020年3月,邹某平与韦某商定,由韦某通过假结婚方式骗取彩礼钱,之后伺机逃跑,邹某平则负责联系并将韦某送到中介处,并在韦某骗婚成功后接其逃离,从中获取好处。之后,邹某平将韦某从家中接出,由越南籍男子“阿明”(另案处理)辗转带至江西省乐平市,通过邹某林、周某康(均另案处理)等人将韦某介绍给本市月湖童家镇的被害人占某顺。2020年3月25日,占某顺向邹某林支付人民币129000元彩礼之后,将韦某带回家中以夫妻名义生活。

2020年3月26日,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韦某被月湖区政府部门安排进行医学隔离,期间,韦某向占某顺坦白了自己骗婚的事实。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下,韦某于2020年5月25日联系邹某平,称自己跑出来了,要邹某平将其接回福建。邹某平于次日到达本市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裁判结果

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平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邹某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平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被害人占某顺经济损失人民币129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邹某平不服,提出上诉。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近年来,在“娶妻难,妻难娶”情形下,有人寻求涉外婚姻,亦有人为牟取利益,瞄准涉外婚介“商机”,伙同越南籍女子以相亲结婚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者终将被绳之以法。本案是典型的涉外婚姻诈骗案例,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娶妻心切、防范意识较弱,易遭遇婚姻诈骗。在此,倡议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谨慎对待“涉外婚介”,摒弃速配式涉外婚姻,以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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