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阳法院:干部、村民、法官合力,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近日,云阳南溪金银村两家邻居便因修便道占用土地,进而产生纠纷,经村委三番五次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
早先阅卷时,承办法官温春来发现,该案或存在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况。但若武断要求原告另行起诉,一则增加当事人诉累,二则不利于尽快解决该案背后的实质问题。
为妥善化解矛盾,办案小组决定按照原计划,来到当地开展巡回审理。
实地勘察中发现,原、被告两家相邻,被告房子位于主路,原告在其后,两家相隔数米,中间有一地,被被告用作车坝。在场村干部透露,被告修建车坝时,两家人曾在村委达成协议,车坝以外应留出两米宽度,以便原告通行。车坝建好后,因认为车坝棚柱离自家房屋不足两米,原告一直对被告颇多不满,这才闹至法院。
有村民补充说,车坝只是个导火索,归根结底还是平日双方本来就有些“拌嘴”。
理清缘由后,办案小组决定先从案件本身寻找突破口。在当地村干部、周边村民的见证下,干警对争议现场进行了实地测量。经勘测,被告所留道路宽度离两米标准尚有少许差距。
“晓得你们之间有矛盾,但因这点事,犯不着嘛。”
“好好说,我觉得邻里邻居,平时都是抬头低头都要见的,互相让一步,相处的日子还长。”
结果一出,还未等法官开口,围观全程的村干部及村民便三言两语劝说起来,劝解原、被告应珍视邻里情,勿因小事伤和气,承办法官也趁热打铁,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苦口婆心进行劝说。
最终,在村干部、村民及法院三方的合力下,原、被告之间火气渐渐熄灭,先后表态并达成和解,约定不再因本案事由再生纠葛,双方签下协议,彼此握手言和、各让一步,原告也当庭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