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法院法官李金文接听周二之约热线记者万勤
武汉晚报讯(记者万勤实习生李毓秀通讯员李金星)武汉一老人通过中介将分得的还建房卖出,不料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成为被告,被法院判赔十几万的违约金。
1月7日上午,东西湖区法院法官李金文做客本报“周二之约”栏目,市民高婆婆(化名)打进电话,咨询还建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问题。
高婆婆介绍,房子拆迁后,她分得了一间还建房。在正式交房之前,她通过中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子卖出,不料因房屋过户问题酿成买卖合同纠纷。高婆婆因此被买方告上法庭,被法院判违约败诉,须赔偿原告十几万违约金,她的银行账户也被冻结。高婆婆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买卖还建房的法律风险,卖房成了被告输了官司,因此她专门就还建房买卖的法律问题向“周二之约”接线法官咨询。
接听热线的东西湖区法院法官李金文表示,法院判决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今后务必谨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李金文向高婆婆解释道,还建房过户复杂,在结合买卖条件、市场因素的前提下,卖房者一定要明确所售房屋权属是否清晰,了解清楚房屋过户的程序,签合同前要对合同条款、房屋价值、付款方式、过户手续等步骤、程序熟悉、明确,同时要确认买方信息是否真实,确保买方对房屋权属知悉。在买卖方对房子过户程序认知一致,并达成能履行合同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1月7日,多个电话打进“周二之约”热线,均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咨询。李金文称,因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合同一方反悔的现象屡有发生,为避免损失,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30%,以避免像高婆婆一样承担法律风险,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