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清溪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热心市民刘先生的来电,称其在葵湖路捡到一只小猫头鹰,有可能是走失迷路了。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农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据介绍,市民刘先生22号早上在清溪镇葵湖村路边散步时见到一只猫头鹰。这只猫头鹰当时不会飞,他知道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就将这只猫头鹰带回家中,随后就叫林业部门过来处理。
最终,在清溪镇农技中心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与刘先生一同将小猫头鹰带到附近深山内进行放生。
据工作人员介绍,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鸮形目,总数超过130余种。由于猫头鹰是夜行动物,白天的行动能力比较差,经常会在飞行过程中掉到地上甚至走失。
据了解,随着清溪生态环境的日益改善,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不断提高,则在清溪镇内出现的野生动物也越来越多,农技人员呼吁广大市民爱护野生动物,大自然是野生动物最好的归宿。如果遇到或捡到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千万不要擅自饲养、放生和食用,否则会负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