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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弟隐瞒生母死讯骗领拆迁款获刑

近日,我院审结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傅某1、傅某2、傅某3姐弟三人隐瞒其母死讯骗领拆迁款13余万元,分别被依法判处二到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被告人均当庭悔过,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被告人傅某三人系同胞姐弟关系,其生母张某系拟拆迁安置人员。张某长期卧病在床,后因病情恶化,在签订拆迁协议二日前即2017年4月19日病逝。三被告人为了获得安置费,在傅某1的提议下,三兄妹和傅某4一起隐瞒了张某死亡的消息。2017年4月21日,傅某1、傅某4(另案处理)一起到铜梁区某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签订了协议,2017年4月22日早上对外公布张某于当日凌晨死亡的消息。后傅某1领取张某的安置费135 600元,自得65 600元,分给傅某2、傅某3各35 000元。三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犯罪所得。

本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数额巨大,傅某1提起犯意、签订协议、领取安置费并分得较多款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傅某2、傅某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傅某1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 000元,判处傅某2、傅某3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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