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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退货需支付服务费 毒APP:平台提供品控服务

原标题:毒App回应退货服务费,律师:如无显著标识提醒则条款无效

9月18日,红星新闻报道毒App退货需支付服务费,该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相关话题在微博上的阅读量达1.3亿。除了成都市民郭先生的经历之外,不少网友也在微博上讲述自己遇到的情况。

微博认证为毒App对外沟通主管的“昭阳”19日通过其微博作出了回应,称毒App作为电商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在线交易服务外,也在提供商品查验鉴别等品控服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成本费用。

律师认为,如果平台并没有以明确显著的标识对消费者进行提醒,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如果平台提供了服务,需要收取服务成本费,那么平台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应的计算标准,和实际已经提供了相应鉴定服务的证据材料。

网友讲述:

退货需付费,平台规则提示不明显

郭先生的经历或许并不是个例,微博上多位网友都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网友@庄某称:“买的鞋子码数大了想要退货,客服开始说不能退,后来又说能退货,但是要收取89元的退货款。”而网友@豆某卫也表示,自己对购买的鞋子不满意想要退货,与客服沟通时也被客服告知要收取128元的费用。

而不同于上述网友收到货之后想退货需要支付一定的退货费用,网友@梁某liang表示,自己下单不超过一个小时,货物未发货,但是申请退款也要支付28元。

作为毒App的老用户,郭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多个历史订单,“因为之前从来没有退过货,所以没注意App上的退货说明。”郭先生说,自己只能在付款的时候点开一个“买家须知”,打开二级页面才能看到这个退款须知,“不太明显,我自己找都没找到,还是在网上查,在哪看得到退款说明才找到的。”

而查看商家是否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郭先生表示也很难注意到,“只有在付款界面点击卖家旁边的‘小问号’,才能看到他是不是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毒App回应:

平台提供品控服务,

收取一定比例服务费

对于网友所争论的关于退货需要收取服务费、商家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等问题,19日,微博认证为毒App对外沟通主管的“昭阳”通过其微博作出了回应。

昭阳表示,与传统电商平台有所不同,“毒”App除了作为电商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在线交易服务外,也在提供商品查验鉴别等品控服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成本费用。

同时表示,根据有关法规,电商销售主体即商品卖家需承担7日无理由退货等义务,“卖家在入驻毒App平台时,我们会积极引导告知卖家选择其商品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针对此回应,郭先生依然存有疑虑,“那在商品未发货时取消订单,平台并没有提供商品查验鉴别服务,为什么还是要收取28元的费用呢?”

而关于平台“积极引导告知卖家选择其商品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这一说法,郭先生表示,现在平台上仍有相当部分卖家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平台不对这一部分卖家进行监督管理吗?”

对于郭先生的疑虑,记者联系了毒App相关人员,但截至记者发稿前,未得到回应。

律师看法:

平台应与销售者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天眼查”显示,毒App属于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商务,商务咨询,各类商品拍卖等。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上海市12315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消费者如果遇到不能退货或是退货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当地消协在7个工作日内会给予答复。

浙江优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优飞表示,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七日无理由退货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王优飞说,毒App作为网络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其平台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以及配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还应当对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张琦杰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而平台对于取消订单规定收取支付给卖家的违约金及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系平台单方面规定的格式条款。如果平台并没有以明确显著的标识对消费者进行提醒,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如果平台提供了服务,需要收取服务成本费,那么平台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应的计算标准,和实际已经提供了相应鉴定服务的证据材料。

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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