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游评论:对性侵儿童犯罪者,应讨论化学阉割刑罚
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胡磊
7月6日,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某中学15岁初二女生小肖不幸遇害。据警方通报,宜宾珙县巡场镇人陈某奎事后交代杀害小肖的犯罪事实。让人吃惊的是,陈某奎因为早年犯下两起强奸案并致一人死亡,分别入狱近16年和12年,大半辈子都在监狱中度过。而此次再次作案,距离出狱还不到半年。
最近,受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幼童、贵州孤儿院被虚构涉性交易等事件影响,未成年人性犯罪话题受到舆论高度关注。四川宜宾高县初二女生遇害事件,虽然目前还没有传出嫌疑人是否实施性侵的信息,但陈某奎因为早前的两次性侵,早就成为当地闻之色变的人。村民们甚至在听闻陈某奎即将出狱后,互相提醒“有女娃子家的大人,一定要把自家孩子看好”。
针对陈某奎这种多次性犯罪的罪犯,我国法学界、舆论界应该进行一次充分完整的大讨论,权衡利弊,以决定是否引入化学阉割这一针对性犯罪的专项刑罚。
化学阉割又称化学趋势,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注射药物的方式,减少男性荷尔蒙分泌,抑制性冲动,最终使睾酮下降至去势水平,以降低性冲动的方式,达到降低性犯罪再犯的效果。韩国、美国、意大利、德国等多国,均在使用化学阉割的方法,以期减少性犯罪案件。
目前,我国对于性犯罪特别是幼儿性侵害,多采用有期徒刑进行处罚,但对于屡教不改者难以起到阻吓效果。有韩国机构的研究表明,针对儿童性犯罪的罪犯,多数有类似于“恋童症”的心理疾病,即使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出狱后有大概率再犯可能。四川高县这起针对15岁初二女生的案件,再次证明了部分性犯罪者的“复发性”。一生中大半辈子都在监狱中度过的陈某奎,因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而提前出狱,但半年时间就让他忘记一切,再次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化学阉割作为被多个国家广泛使用的针对儿童性犯罪案件的惩罚手段,其有效性毋庸置疑。化学阉割能否引入我国司法体系,法学界、舆论界应进行一次充分完整的讨论,权衡利弊。已经实行化学阉割的国家有声音质疑,称其违反自然定律,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接受化学阉割的罪犯在药力失效之后,是否能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罪犯去势后如果造成心理创伤,又会否心生仇恨,变本加厉?
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到社会舆论对于针对儿童性侵案件的“零容忍”态度,认真组织一次是否引入化学阉割的有效讨论,将化学阉割的利弊两方面进行充分研究,充分论证化学阉割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明确针对儿童性侵害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决定是否将化学阉割这一被广泛使用的刑罚引入,以回应全社会对于包括性侵儿童在内的性犯罪案件的高度关切。
我们痛恨性暴力,特别是针对儿童的性侵害,希望能够更有力地惩罚性侵犯罪者。
上游新闻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