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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墓内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栋通讯员陈玉敏)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广州警方提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不要在清明节当天及4月份的周六、日组织干部、学生和职工进行集体扫墓活动。

二、请前往扫墓的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三、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香烛只能在指定区域焚烧。凡是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四、不在墓地周边乱摆乱卖,不销售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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