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平、冯某胜、冯某冬、廖某明、黄某苏、廖某、吴某芳、崔某等人强迫交易罪、廖某明敲诈勒索罪一案,这是泰宁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2017年,被告人李某平为控制泰宁县土方和砂石料运输、买卖市场,纠集被告人冯某胜、冯某冬和运输车队的老板被告人廖某明、黄某方、廖某、吴某芳、崔某等人,并逐步建立起以被告人李某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2月期间,李某平等人在泰宁县土方和砂石料运输、买卖过程中,欺行霸市、威胁恐吓、随意殴打他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历时2日庭审,1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案件庭审旁听,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日将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