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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容留他人在出租屋吸毒获刑

退伍军人黎某,系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容留他人在其租住的房屋吸毒被抓。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黎某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前后一天下午、2018年6月下旬一天下午、2018年7月5日上午,三次容留文某、建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吸食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混合物。2018年7月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黎某与吸毒人员文某、建某在黎某出租屋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容留他人在其租住房屋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作为全世界的公害之一,其社会危害性世人皆知,更何况是在政府工作的退伍军人,更应该远离毒品。除了对贩卖毒品犯罪加大打击力度,还要给吸毒者提供场所的人员予以严惩,让吸毒者无毒可买,无处可吸,从根本上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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