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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太多公章不够用这家公司竟私刻备用章

前不久,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科遇到了一个无知的办事员,带着一枚私刻的备用章前来办业务。

9月的一天,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科的窗口来了一位办事群众王某。他告诉办事员小陈,自己要为公司办理股东变更和住所变更。

小陈看了材料后发现,上面有的地方没盖章,便问王某是否带了公章。王某从袋子里掏出一枚橡皮章递给小陈。

小陈将公章盖上材料时,感觉有些异样,“这枚公章似乎比平时见到的公章要小一些,而且公章边缘没有常见的一串编码。”王某解释说,这是一枚备用章,和正式章稍有区别。王某还告诉小陈,正式的公章在公司财务那里,“他们让我拿这枚备用章来办事。”

听到这里,小陈郑重其事地告诉王某:“单位企业的公章根据规定只有一枚,不存在备用章。”

近日,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找到行政审批科负责人,递上了一份写有详细情况经过的检讨书。“因为业务多,一枚章不够用,所以我们又刻了一枚备用章。没想到,这个触犯到法律底线了。这几天,我们内部也做了检讨。”对于章的来源,这位负责人说,是通过别人介绍,在网上制作的。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行政审批科将相关线索交给属地派出所。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一家单位公章只能有一枚。私刻公章属于违法行为,刻公章的企业、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到公安局的治安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点刻印公章。

本报记者汤晓燕通讯员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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