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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思佳受贿一案在铜官区法院受审

安徽法院网讯 9月30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铜陵市承接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郁思佳受贿一案。

该案由铜官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郁思佳在任铜陵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和市承接转移示范园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招标、资金回笼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3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郁思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郁思佳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此次公开开庭,是铜官区法院举行的开放日活动之一,邀请了铜陵市经济开发区、铜官区建投公司、铜官区担保中心70余名公职人员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亲身体验法律的威严,达到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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