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上海报道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称,2022年2月11日,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专项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管理人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专项债权人会议债权表(四)》提交第二次专项债权人会议进行书面核查,本次专项债权人会议不涉及表决事项。
记者获得的债权表显示,此次共有54户债权人申报普通债权163.92亿,初步确认债权1亿,不予确认金额17.47亿,暂缓确认金额145.44亿。
管理人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依法接收债权申报、登记造册,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尚未确定的债权、逾期申报的债权进行核查,并编制《债权表(四)》。
此前的2021年12月29日,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此次会议的议程之一是,出资人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人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等。
根据草案,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申报债权中,经管理人审查,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的债权总额为1447.82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60.47亿元,税款债权2.06亿元,普通债权1285.29亿元。
草案表示,对暂缓确定债权将根据各类债权的性质,依照债权申报金额或管理人合理估算的金额预留相应的偿债资源,该类债权在依法确认后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受偿方式予以清偿。
对于未申报债权,将根据债权性质、账面记载金额、管理人初步调查金额预留偿债资源。未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类债权在申报并经依法确认后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受偿方式予以清偿。对该部分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未向重整企业主张权利的,重整企业不再负有清偿义务。
另据重整草案,紫光集团重整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招募并遴选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择优确定由智路资本和建广资产牵头,长城资产、湖北科投、珠海华发和河北产投等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组成的战投联合体为本次重整的中选战略投资者。
具体而言,本次重整按照“整体重整”原则,采用“存续式”重整模式,战略投资者现金出资600亿元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其中智路资本、建广资产、长城资产、珠海华发和河北产投等联合体成员通过其搭建的战投收购平台现金出资549亿元整体承接重整后紫光集团100%股权,联合体成员湖北科投现金出资51亿元收购长存项目资产并承接与长江存储相关的担保责任。
清偿方案方面,债权人可在“现金+股票+三年留债”、“现金+股票+五年留债”以及“现金+八年留债”三种方案中任选一种。若一切顺利,三种清偿方案有望最终实现95%至100%的清偿。
管理人在二债会上表示,如果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裁定重整计划。法院作出裁定后,重整程序将会进入执行阶段。在这一阶段,管理人将启动国家市场总局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工作以及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工作,这两项工作是重整交割的先决条件。
两项先决条件满足后,将进入实际的交割阶段,战投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600亿的投资款支付到位。如果两项审查在2022年3月31日还没有完成,管理人和战投约定600亿资金要在3月31之前到位。
去年12月29日晚间,紫光集团在官网发布消息称,紫光集团等7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债权人组方面,各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体来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40.94亿元,全部投票同意;未出席本次会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债权人12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35.78亿元。综上,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
出资人组方面,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6.7亿元,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今年1月17日,紫光集团发布公告,紫光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批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相关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