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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游戏“氪金”术:被投诉涉赌、欺诈 玩家两个月亏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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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游戏“氪金”术

本报记者/陈溢波/孟庆伟/北京报道

“我一共玩了两个月,净亏额达到了20多万元。”曾靠送外卖维持生计的王述,在接触一款名为《魔域》(下文提及的《魔域》游戏,如未单独说明,指端游《魔域》和正版手游《魔域》的统称)的游戏后,难抵“玩游戏赚钱”的诱惑,一步步深陷其中。

与王述有相似境遇的玩家不在少数,他们在组建的维权群中控诉该游戏涉嫌赌博、欺诈。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2020年6月,一位年仅26岁的玩家,在多次控诉无果后,甚至以“喝农药”的极端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究竟这是一款怎样的游戏,竟让玩家一步步滑向“深渊”?

记者调查发现,《魔域》游戏中有一个叫“阿拉玛之魂”的玩法,玩家需要充值购买游戏中的“魔石”,再通过花费“魔石”来购买游戏内的虚拟道具“阿拉玛器灵”。玩家通过游戏内含有概率性的融合器灵的玩法,有可能将投入的器灵成功升级成若干更高等级器灵中的一种,从而将升级后的器灵卖给游戏内的商人获取现金收益。但游戏内显示,融合成功存在一定的概率,如果融合失败,这时玩家损失购入器灵的现金投入,但却换不回具有更高等级、更高现金价值的器灵,只能收获一些游戏内无法交换成现金价值的“经验值”。

但在游戏过程中,不少玩家对上述玩法提出质疑。有玩家表示,在这种概率性玩法下,融合升级成功的结果中,也有好几种可能性,而有很多玩家是冲着其中的最高等级去的,玩家想知道每一种更高等级器灵出现的可能性究竟是多少,“就像现实中去抽奖一样,如果抽奖箱是空的,那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抽到什么奖”。

两个月亏了20多万元

这款被玩家控诉的游戏,即为网龙(00777.HK)研发和运营的端游《魔域》,以及由网龙研发、成都西山居世游运营的《魔域》正版手游。

天眼查显示,西山居世游董事长为金山集团CEO邹涛,金山软件前CEO求伯君和金山软件集团副总裁郭炜炜均为其董事,该公司向上穿透的大股东为求伯君的妹妹求伟芹。西山居世游旗下的品牌“西山居”是金山软件旗下的游戏开发工作室,目前已经拿到了来自小米集团、金山软件和腾讯的战略融资。

王述告诉记者,其之所以玩《魔域》游戏,最开始是由于看到同事“充了100块钱,5分钟不到,100块钱就变成了300多块,赚了200多块钱”,他也开始跃跃欲试,最终难以自拔。

王述提及的正是《魔域》游戏中的“阿拉玛之魂”玩法。

《魔域》正版手游显示,上述玩法即为阿拉玛器灵重铸,主要是指器灵复苏中的“融灵”和“碎灵”两种情形。其中,“融灵”有高级融合(可以融合1~15级以下器灵,100%成功)和幸运融合(50%概率获得1个器灵材料或经验,50%概率获得更高级器灵,只有1~11级器灵可进行幸运融合)两个选项。

例如,当玩家想要将两个较低的同样等级的阿拉玛器灵(两个3级)融合成一个更高等级的器灵时,如果选择高级融合形式,这时必定获得一个4级器灵;如果选择幸运融合,可能会获得高于4级的器灵,但是这个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王述表示,他第一天充值了50元钱的“魔石”,当天就赢了80元钱,“但第二天,一次充值了200块钱,最后却全输掉了”。

失利,并没有让他收手。

王述告诉记者,当时游戏内公示有55%的成功概率(后来改为50%),这在他看来,也就是说,“如果100次会有55次成功,那么已经连续失败了40次,失败率就只有5%了”。基于这样的理解,他又充值了200元“魔石”,买了两个10级“阿拉玛器灵”,重铸后幸运地成功升级到了13级,便直接卖给了“游戏商人”,换回了600多元。

尝到了甜头后,王述越陷越深。

有一次,王述一下子输掉了400元,但他心想,“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况,输了很多次后又会出现赢的情况,说不定下次就能赢”,于是,他决定继续充值购买“阿拉玛器灵”进行重铸。

“我已经输了400块钱,那我想要的就是把输掉的这400块钱的本钱给赚回来。而即便通过最稳妥的方式,也就是在高级融合100%成功的融合选项下,如果从较低的等级开始一步步往上融合,打个比方,即便最后融合了一个12级的器灵,那也无法覆盖之前400块钱的损失”,“而如果从12级以上的器灵开始进行高级融合,能赚到的钱就越多。”他向记者这样说道。

“而如果用幸运融合玩法,道理也是一样的。如果从较小等级的器灵开始重铸,即便有跳级的情况出现,跳一级也依旧是比较低的等级,价值就比较低,还会浪费一次出现跳级的机会,所以,只有从更高的等级进行融合,这样即便跳一级,等级会较高,价值也会更高,跳级的情形如果出现在这样更高等级的幸运融合中,就会显得比较划算。”

王述后来越玩越大,而随着投入的额度越大,最后其累计输掉的钱也就越多。

“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一直在看着你一样,好像充的钱越多,系统就越盯上了你,越不让你得到什么好处。”王述表示,“后来我买了一个12级去进行幸运融合,但依旧失败,而那个时候我已经输掉了700多块了。”

王述告诉记者,游戏过程中,也并不是一直持续的失败,中间也偶有升级或跳级的情况出现,但之后依旧多次连续失败,“那天输了差不多8000多块钱,当时想这个账号已经用了那么久了,应该总是会有跳级的情况出现吧?然而,无奈,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

最终,因为《魔域》这款游戏,王述在短短两个月时间,亏了20多万元。

“魔幻”的魔石

在上述玩法中,“魔石”充当着关键角色。

但记者注意到,在端游《魔域》、正版手游《魔域》以及手游《魔域-口袋版》这几款游戏中,魔石有的被当作是虚拟货币,有的又被认定是需要用虚拟货币购买而得的虚拟道具。在正版手游《魔域》中,官方在回复记者关于“魔石”的身份认定时,也曾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

据网龙方面客服人员透露,在由网龙研发和运营的端游《魔域》、手游《魔域-口袋版》中,“魔石”为游戏内的虚拟道具,虚拟货币则为“99币”和“99通宝”。

根据2020年3月1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肖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审刑事判决书》,网龙公司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的虚拟货币也仅为“99币”及“99通宝”。

但近期,有玩家向记者提供的游戏内充值发票显示,其通过端游《魔域》内的二维码扫码支付获得了游戏内的“魔石”虚拟资产,但网龙公司据此对其开出的发票却显示是销售了“虚拟货币”。

记者之后向网龙客服方面进行咨询,上述在游戏内直接充值得到魔石的情况下,魔石究竟算虚拟货币还是虚拟道具?对方回应称,为虚拟道具。

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家庄分所负责人丁垚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提及,“其实只要是直接用人民币充值在游戏中获得的虚拟资产,形式上就属于虚拟货币,但如果说玩家通过这种充值形式获得的魔石为虚拟道具,那就是在打擦边球,它是在玩一个概念”,“魔石既然是虚拟道具,本身只能从事玩家的游戏体验,而不应当具备其在游戏中的结算功能。一旦该虚拟道具具备游戏结算功能,那就跟直接用法定货币进行结算是一种形式。那么对于法律监管而言,就可能存在一个形式上不能直接结算的概念。”

当被问及端游《魔域》的运营商网龙为何要将游戏内直充情形下获得的魔石作为虚拟道具来看时,丁垚向记者称,“我个人认为,由于网络游戏运营商是营利性的商业机构,这么做或许是为了达到他的商业目的,尽量降低触碰法律风险的可能或减少行政监管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假如一方面说魔石是虚拟货币,一方面又说不是,那么它有可能是在利用当时的监管规则的空间玩文字游戏。”

而“魔石”究竟属于虚拟道具还是虚拟货币?在《魔域》正版手游中,也同样存在让人感到模棱两可的情况。记者通过与该手游的客服入口——微信公众号“魔域手游”的人工客服聊天发现,对方对此似乎也摇摆不定。其一开始回应称“魔石”为虚拟货币,但之后又改口称为“仅限于在游戏内使用的相关道具,用于兑换游戏内的其他虚拟道具物品”,最后又表示其属于游戏内的虚拟货币。

网龙旗下的99充值平台shop.99.com显示,虚拟货币“通宝”可以用来充值的游戏产品列表中,并没有西山居世游运营的《魔域》正版手游。“99币”可以通行使用的游戏产品中,也并不包含《魔域》正版手游。

记者就此向西山居世游方面进行咨询,游戏内的魔石到底是算虚拟货币还是虚拟道具,但对方未直接回应,只表示“网龙为总研发和运营方,相关回复以网龙给到的为准”。网龙方面表示,“魔域游戏合法合规”。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凡娟向记者表示,对于游戏运营商来说,只要取得了ICP电信运营商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然后申请了某款游戏的版号,它就具备运营这款游戏的资格了,对于游戏内的虚拟货币和虚拟道具并不需要另外再专门备案。

但对于这种说法,丁垚向记者补充说明到,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备案、监管相应的法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17年修订,2019年7月被废止)第十九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应当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丁垚还提到,网络游戏运营商在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的运营业务时,如果将虚拟货币的发行,包括经营活动等,作为其运营业务的内容或范围,那主管部门一定会对其进行严格审查。

如果运营商在办网络游戏的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并不涉及到虚拟货币的问题,那么当时就不存在对其虚拟货币方面进行的实质性的审查,或者是当时发证机关通过测试相关游戏产品,并没有看到有虚拟货币这方面的内容,所以当时自然也就不涉及对其的审查。

但如果运营商在申办了该许可证之后,新增了关于虚拟货币方面的内容,这就应当涉及其经营范围的变更,那这时候其实是应该要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备的。如果魔域手游中的魔石属于这种情形,现在也没有查到其在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等方面的相关备案信息的话,它有可能就是违规的。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是基于对公司运营各方面的问题,包括名称、住所工商登记,还有区域范围等都是要进行审查的,如果游戏内涉及到虚拟货币相关内容,并不是说就不需要备案,而是要根据上述情况来看。

丁垚还表示,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虽然上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止,但当时文化部发布的其他关于网络游戏和虚拟货币方面的相关规范、条例和规章,并没有全部废除。

而如果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期间,游戏运营商确实有不规范的行为,但当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文化综合执法部门,知道存在违规行为并没有对其进行制止,或者接到了相关投诉,但也没有对其履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整改的话,那么相关文化管理部门在当时是负有监管责任的。

他还提及,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对于因缺乏名目,暂时无直接对应的处罚依据,对于运营商不当行为,游戏玩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作为依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后续监管部门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直接进行规范化监管。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刘强也向记者提到,根据《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游戏虚拟货币需要进行备案,“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能变现的“游戏商人”

在上述“阿拉玛之魂”玩法中,“游戏商人”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上,记者看到了多位玩家对该游戏的投诉。从投诉内容来看,玩家称游戏内存在大量的游戏商人,可以出售魔石,而且比官方商城的购买价格要低,并且认为商人与网龙公司之间存有关联。

记者在《魔域》正版手游内发现,确实存在收售魔石、器灵等情况,并且有人甚至打出了支持花呗、信用卡等支付方式的信息。这些所谓的商人,还会在这样的收售广告中,附带上微信号。

记者随即按照他们发布的微信号,添加了其中的两位游戏商人的微信,一位商人称100元可买3900个魔石,也有游戏商人称以100元3900个魔石的价格出售,以100元4200个魔石的价格回收。双方都向记者表示,自己是正规渠道,有商人甚至表示,自己已经是从业了三年的魔石商人。而在游戏内的充值界面,记者发现,128元仅可购买3456个魔石。

为了验证是否可通过商人渠道购买到比商城价格更低廉的魔石,记者之后从一位商人手中通过支付宝付款的方式,买了100元的魔石,转账完成后,魔石的交付则在游戏内进行,对方通过私聊的形式,发送给买家相应的魔石红包,买家只要点击领取就可获得来自“魔域官方团队”的3900个魔石。并且,如果是新注册的账号,还能获得360个随账号绑定的魔石。

记者在与商人的沟通中还获悉,如果玩家付款后,商人私信玩家发送魔石红包时,玩家中途退出了游戏,那么再次登录游戏时,红包就无法领取,这时候魔域手游系统会在第一次发出红包后8分钟之后,将红包又退回到商人手中,待商人收到红包后,再以相同的方式在游戏内把魔石交付给买家。

商人透露,其口中的“魔域官方团队”指的是《魔域》正版手游的运营商西山居世游。

并且,根据受访的一位玩家向记者提供的其此前与魔域手游中的游戏商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对方也表示其魔石来源于运营商西山居世游官方渠道。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也有商人称其幕后老板来自网龙公司。据受访玩家称,因为《魔域》端游的运营商是网龙公司,所以,这个商人说的有可能是《魔域》端游的情况。

此外,受访玩家还向记者讲述了他从《魔域》正版手游游戏商人那儿获知到的,商人内部与运营商西山居世游方面的关联。

该玩家告诉记者,以《魔域》正版手游在苹果手机端的情况为例,首先,由某个包下苹果手机端《魔域》手游内的所有游戏分区的收售魔石、器灵的大商人与西山居世游的客服人员进行对接,该大商人从后者那儿拿货。

“游戏商人”的存在,为《魔域》游戏玩家将游戏中的虚拟资产进行变现,提供了一种渠道。

有信息显示,在上述“阿拉玛之魂”玩法中,《魔域-口袋版》手游此前对外宣称,该玩法可以稳赚不赔。但记者调查获悉,大多数玩家存在亏钱的情况。有的玩家在网络上发文称,亏损甚至超百万元。

为此,玩家纷纷举报《魔域》游戏涉嫌赌博、欺诈。

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记者以“魔域”为关键字,检索到100多条信息,其中就有一些关于涉赌的投诉。

不过,对于涉赌、欺诈方面的指控,网龙方面向记者回应称,《魔域》游戏合法合规,并不涉及任何赌博机制。

丁垚向记者表示,如果游戏的运营商提供了网络游戏平台,并且在平台允许玩家通过人民币充值获得的虚拟货币或者说道具转化为法定货币、贵重财物的话,则可能涉及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违法犯罪(如赌博、洗钱等)活动。

打个比方,进的全部是魔石的话,大商人会向西山居世游客服人员每个月拿一定金额的货。据受访玩家提供的他与摆摊商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包区大商人一次会从西山居客服拿几百万元的货,一些小商人有时候也会从大商人那拿货。

该玩家还提及,这些小商人其实都是一个个的游戏工作室。他们直接对接玩家,为玩家提供比官方商城价格更低的虚拟资产,并且玩家可以将自己可交易的虚拟资产卖给这些小商人。小商人每月大约能销售四五十万元的货。

但从该受访玩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小商人的拿货渠道,除了上述的向包区大商人,他们所在的游戏工作室的老板也会像包区大商人一样,从同一个供货商,也就是西山居世游客服人员那儿拿货。

“一般在游戏内升到了50级以后,就有很多人加你好友,即便是做游戏内的任务,从游戏内的锻造熔炉边路过,都会有很多摆摊商人在游戏内私聊你,问你是否需要魔石。”该受访玩家向记者如是表示。

该玩家还向记者透露,根据其后来从据称是《魔域》正版手游包区大商人以及某分销小商人那儿获取到的信息,该包区大商人是《魔域》正版手游苹果端最早的游戏商人,因此之后的摆摊商人想要做这门生意的话,需要向其交2000元的引荐费或渠道费,并且每个月还要向其进固定金额的货,类似股票的承购包销的模式,这些小商人还需要自行负责将拿到的货全部销售出去。

该玩家还向记者称,据他与《魔域》正版手游包苹果区的大商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如果其也想成为商人,对方声称可将自己的拿货渠道以3万元价格卖给该玩家,并表示“我给你的渠道,他(渠道方)会帮你解决所有的问题”。

另据该玩家与《魔域》正版手游内的某商人的微信聊天截图,西山居对游戏内的商人也或有一定的管理。

该聊天记录显示,2018年11月,西山居世游下放了一批商人的名额,“一个大商人下面下发一个商人的名额,我们有七八个游戏工作室,当时是比较好拿到商人名额的时候,但我们老板拿到一个名额,也是等了一年多才拿到的”。

“2019年6月,西山居世游就不再下放商人名额了,我们老板想另外再开一点商人号,但已经半年了都没有拿到名额,西山居世游在商人的管控方面,对在苹果手机上安装的《魔域》正版手游,管控是最严的,比安卓都要严,以前只要交点钱,然后承包区,每个月固定拿一定量的魔石,就可以做商人,但自2019年6月政策变了之后,有钱也拿不到商人名额了,需要西山居下放商人名额才可以。”该聊天记录中,有游戏商人如是说道。

该受访玩家还向记者称,去年有一段时间,或许是有玩家就游戏内商人发送的第三方充值的广告内容,向西山居世游投诉了,游戏内就不能发送飞鸽广告(“飞鸽”指游戏内一种用户可用来向其他玩家发布群体消息的功能,一些商人利用游戏内的这种功能设置,也对外发布可收售虚拟资产的广告信息)了,玩家那时候也就看不到商人在游戏内的收售虚拟资产的广告信息。

上述玩家透露,据其了解,一般各个直接对接玩家的游戏商人,收售虚拟资产的价格都很稳定,玩家不管在哪个游戏区服进行登录,价格基本都差不多。而为了防止他们之间存在恶性低价竞争,如果有玩家通过比价后,发现有商人的价格更低,只要向任何一个其他的商人提交证据进行举报,他们都会争取1500元的奖励给举报的玩家。

记者就此向西山居世游方面求证,对方称因网龙为主研发商和运营商,所有的问题以网龙的回复为准。网龙方面未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复。

在苹果手机的应用商店的游戏产品简介中,记者看到《魔域》手游提及了“PK爆装,全自由交易”“更多诸多商机等你发掘”这样的内容;宣称由网龙《魔域》系列产品原班人马研发、由西山居世游代理发行的延续《魔域》系列经典元素的全新手游《风暴魔域2》,在其简介中也明确提到,“魔域独有的自由交易体系”是游戏行业内一道亮眼的特色,在游戏中,任意道具可交易,更能让玩家找到无数种赚钱的方法,只有《魔域》游戏可以让玩家在游戏中还能赚钱;网龙旗下的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发行的《魔域》手游口袋版的简介中,也提及了“全民自由摆摊交易”这样的字眼。

但在《魔域》正版手游的游戏公告中,运营商西山居世游却明确提到,西山居世游保障玩家的游戏资产安全,对于玩家在任何第三方充值平台充值或进行其他交易的相关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

为何一边对“赚钱”大加宣传,一边又明确表示抵制第三方交易行为?对此,UOC网游链创始人贾柯向记者表示,事实上,游戏公司与商人之间是一种“相爱相杀”的关系,总体来说,游戏公司并不愿意自己游戏中的道具在体外交易、不受控制,这样会导致其游戏内的经济系统出现崩溃。

但是在某一些节点,比如说游戏的用户量还较小或者是一般到了年底或临近某个业绩考核期的时候,游戏公司一些相关部门的人员为了完成用户量方面的KPI,会通过对这种虚拟资产交易的行为进行阶段性的宣传,目的是为了拉新、做市场营销和推广,“为了让玩家们觉得游戏中的虚拟道具还是很有价值的,然后让新玩家觉得可以在游戏中留存下来,甚至觉得如果充更多的钱可以把道具打得更高,实际上也是可以保值的。”贾柯补充说。

对于这种看似矛盾的宣传,北京福至久久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孙晖也向记者称,一般游戏产品在不同的生命周期有不同的运营策略,像这种“赚钱”的宣传,通常是在游戏的生命周期后期,游戏已经运营了很多年,游戏里的大V资深老玩家比较多,但新用户比较少,游戏公司为了吸引新玩家一起来玩而做的短期的、临时性的营销行为。

但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向记者提及,宣传说游戏里的玩家还能赚钱,这大概率上只是个噱头而已。

贾柯表示,像一些从事游戏虚拟道具或统称为虚拟资产交易的打金工作室,这个市场本身就有很大的规模,一般游戏只要有一些在线的玩家,它们就会存在。像之前的5173这样的交易平台,就有很多玩家进行二级市场的交易,这是满足玩家间的买卖需求的正常行为。

而至于为何一方面从大方向上来说,游戏公司抵制玩家通过第三方来充值、交易,另一方面,在游戏内依然有很多的商人与玩家可进行交易?贾柯提及,或是由于一款游戏产品运营久了,在线玩家没有那么多了,管理或整顿的动力减弱了。孙晖也提到,如果游戏公司认为游戏内商人的存在对游戏的平衡性等都没什么太大的影响,游戏公司一般就会管得比较松。

被投诉涉赌、欺诈

但孙晖向记者提到,游戏公司一般不太可能用人民币回收游戏虚拟资产,“游戏公司本身就是掌握游戏虚拟资产的,它如果需要的话,没有必要还用人民币去回收”。孙晖认为,前述“游戏商人”回收、倒卖虚拟资产行为或只牵涉到“游戏商人”自身,与游戏公司应该没有关系。

在孙晖看来,这种情形出现的原因,可能是“游戏商人”除了在上述渠道“进货”卖之外,还想通过其他的拿货渠道去卖,这时候“游戏商人”通过从玩家那儿回收虚拟资产,又以较高的价格卖给玩家,这应该是玩家间正常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孙晖向记者表示,虽然游戏公司可能不存在用人民币回收虚拟资产的情况,但游戏的运营商有可能存在在官方商城的充值渠道之外出售游戏虚拟资产的情况。

“这种行为有点影响游戏公司的口碑,不管是游戏运营商自己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去卖,还是通过中间商去卖,由于游戏运营商这种行为大都未告知玩家,所以对于玩家来说,游戏运营商或存在欺诈的嫌疑,但一般游戏公司不会承认自己有这样的行为,因为这显得游戏并不公平。”孙晖还提到,可能游戏公司内部的员工,会私自通过上述售卖行为来赚外快。在这种情形下,游戏公司本身也算是受害者,但它也负有对员工的管理方面的责任。

对于上述“游戏商人”提及的出售游戏虚拟资产的行为或与游戏运营商官方存在关联的情况,丁垚认为,如果游戏运营商真的有自己的代理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代理商,有没有与运营商官方建立一个正规合法的代理关系,作为公司经营管理方式进行公示。并且,与游戏平台相比,这种代理销售的价格出现打折(售价更低)的情况,或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许经营模式,由此也可能涉及到该代理经营行为是否需要审批或者备案。如果需要但未进行审批或备案,则或涉嫌违法违规。

丁垚称,如果游戏运营商与“游戏商人”存在关联,并且运营商官方提供了购买游戏虚拟资产及反向兑换人民币进行结算的服务,这种结算服务本身就涉嫌违法。现在法律上有一个惯有名词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就是说用一种表面上的合法的形式,甚至于说在一种真空的监管模式下,掩盖利用平台进行销售或者回收游戏虚拟资产,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游戏运营商可能就触犯法律,该游戏玩家就不是单纯为娱乐、精神享受,可能会利用游戏及结算方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刘强告诉记者,是否是赌博游戏,需要从虚拟币兑换、游戏胜率、游戏组织构成、游戏结果是否符合“射幸”等方面综合判断。具体到游戏上,就得看整体的兑换率、服务收费形式等,需要结合全部案卷才能判断。

有玩家表示,在《魔域》游戏的“阿拉玛之魂”玩法中,对于幸运融合的成功概率问题,游戏方涉嫌欺诈。

“因为16级(阿拉玛器灵等级)的战力比较高,所以我一直都想要一套,一套的价格估计要五六万元,”有玩家向记者表示,“但游戏内的这种幸运融合中提到的概率其实是比较模糊的,它只是说了这种方式下的成功和失败的概率,并没有说成功情形中,玩家有可能获得最理想的16级结果时的概率是多少,因为我就是冲着16级去的,我想要知道的是出现16级的概率是多少,但这个并没有公示出来,我一直没抽到过16级,这或许涉嫌欺诈”。

也有受访玩家称,游戏内没有标示出现16级的具体概率是多少,“我只要证明每次进行融合的时候,这些大奖全部在抽奖池中”“就像现实中去抽奖一样,如果抽奖箱是空的,那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抽到什么奖”。

对此,丁垚认为,这是一种商业营销的策略,游戏运营商在这其中或许存在打擦边球的行为,只是把最好看的概率公布出来了,对玩家而言,实质上是被误导的。这其中,可能会存在民事欺诈的空间。

丁垚表示,如果因为这样的情况,导致了玩家的经济损失,玩家就可向游戏运营商索要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利用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了消费者的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如果玩家认为运营商存在侵权行为,应当保存好侵权的有效证据,以待向公安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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