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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鑫涉案揭开融资潜规则“反噬之殇” 众机构卷入

众机构卷入暴风“风暴”冯鑫涉案揭开融资潜规则“反噬之殇”

罗辑

7月31日晚间,暴风集团(300431.SZ)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实际控制人冯鑫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公安机关拘留。但暴风集团同时提及,该事项目前不涉嫌单位犯罪,尚未知是否与暴风集团有关。

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暴风系”资金链情况并不乐观,冯鑫及暴风集团旗下的一些项目相继需要履行的回购和差额补足义务正在卷起另一场“风暴”。

MPS项目资方索赔

有传闻提到,上述行贿行为,或与暴风集团与机构资方共同设立浸鑫基金收购境外MPS公司65%股权的项目有关。不过这一消息始终未得到暴风集团及相关方面证实。公开信息显示,该基金规模约52亿元,其中大量机构踩雷。

该项目的问题核心在于,MPS公司破产清算导致该基金“爆雷”。而该基金的成立过程中,有着差额补足、回购协议等各种“担保”、承诺。如今这些函件、协议正在成为机构挽回损失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最终追溯的承诺主体之一——冯鑫目前已身陷困境。

具体来看,光大资本作为GP(普通合伙人)之一,对截至浸鑫基金到期日出资本息合计约35亿元的两名优先级合伙人(招商银行等)出具了《差额补足函》,即该两名优先级合伙人不能实现退出时,由光大资本承担相应的差额补足义务。与此同时,暴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冯鑫又与光大浸辉签订了回购协议,冯鑫向光大资本和光大浸辉出具了《承诺函》。

暴风集团公告显示,2016年3月2日,暴风集团、冯鑫及光大浸辉签署《关于收购MP&Silva 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在浸鑫基金初步交割MPS65%股权后,根据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尽快进行最终收购,原则上最迟于初步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完成。若在符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因公司18个月内未能完成最终对MPS公司收购而造成特殊目的主体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公告对于这些承诺事项详细提及,且《回购协议》指向若MPS公司不能在收购后的18个月内装入上市公司,暴风集团、冯鑫均需对相关主体承担赔偿。彼时,冯鑫还将股权质押给了优先级合伙人。

也就是说,优先级的出资机构目前可以也正在通过光大资本出具的《差额补足函》提起诉讼,其中,浸鑫基金中一家优先级合伙人之利益相关方招商银行就诉讼要求光大资本履行相关差额补足义务,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 34.89亿元。而光大资本方面则可以也正在通过上述《回购协议》提起诉讼。

“2019年3月13日,因股权回购合同纠纷,光大浸辉作为浸鑫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浸鑫基金共同作为原告,以暴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冯鑫为被告,向北京高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诉讼尚在审理中。”据接近光大资本的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更为详尽的材料中显示,光大浸辉、上海浸鑫要求法院判令暴风集团向光大浸辉、上海浸鑫支付因不履行回购义务而导致的部分损失人民币6.88亿元及该等损失的迟延支付利息。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冯鑫就公司上述给付义务向光大浸辉、上海浸鑫承担连带责任等。

值得注意的是,暴风集团方面曾对于《回购协议》提及,“该协议签署时间为2016年3月2日,尚未成立浸鑫基金,尚未进行初步交割,公司收购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仅为约定原则性条款的框架性意向协议,不构成对公司的重大影响。”而光大证券也曾在公告中对于差额补足义务提及,“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结合相关律师的专业意见,公司认为差额补足义务的性质判断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须承担的具体责任仍须经法律程序或其他必要程序后再行明确。”

在此时点下,冯鑫因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被公安机关拘留,为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增加一个不确定因素。

“回购义务”来袭

“并购中、创业融资中,上市公司或融资主体承诺回购这类‘对赌’并不罕见。对优先级差额补足也是私募融资中会采取的做法之一。尤其是在近年来市场不景气、融资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这些做法不足为奇。”一位前私募人士对记者提及,这像是一种“潜规则”,“你不做这些(承诺),别人就不投。”

对于暴风集团这类历经数轮融资的TMT企业,似乎对这种“潜规则”非常谙熟。冯鑫不仅仅是在MPS项目中签署了《回购协议》,在与其他机构的项目合作中,也多见相关承诺。而目前,其曾经许下的承诺正如潮水一般呼啸而来。

今年6月6日,暴风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相关仲裁文件,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斐资产”)作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暴风集团受让其所持有的暴风云帆(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并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转让价款、违约金、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4.68亿元。

回溯二者的合作可以看到,2015年12月,暴风集团与歌斐资产等多家机构合作成立了规模5亿元的暴风鑫源(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业基金,其中歌斐资产出资80%,该基金的“设定”是为暴风集团未来发展储备更多的项目资源,逐步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

根据天眼查信息,这只暴风鑫源基金,也就是上述歌斐资产要求被回购的暴风云帆。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基金目前有5笔对外投资,分别是北京魔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九星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翼动娱乐有限公司、成都趣乐多科技有限公司。

此外,从暴风集团今年发布的预亏公告和相关财报来看,魔镜未来、暴风智能已经成为拖累其业绩的巨大窟窿。在此背景下,上述暴风集团和歌斐资产的合作中一项“特别约定”重新得到重视,即当歌斐资产累计分配金额低于其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之和时,由暴风集团回购歌斐资产出资对应的基金份额;回购金额为歌斐资产应获得的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扣除其已获得的累计分配金额以后的余额。同时暴风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为该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回购义务,又一次成为机构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投资损失的关键依据。而更为重要的是,冯鑫曾对媒体坦言暴风魔镜的B轮融资“多多少少都是有债权属性的”。

根据天眼查数据,魔镜未来存在一起法律诉讼,即暴风魔镜B轮领投机构中信资本因股权转让纠纷作为申请人提起的要求冻结暴风魔镜、魔镜未来、冯鑫等被告名下财产9700万元的诉讼。该纠纷诉讼背后是,中信资本于2015年12月投资8000万元成为魔镜未来股东。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中信资本此次投资要求暴风魔镜(指魔镜未来)在2020年底前实现被并购或者上市,如暴风魔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即由冯鑫先生承担其资金保本和回购责任”。

而诉讼原因在于,“中信资本关注短期投资回报,在2017年提出提前退出和撤资要求,要求冯鑫回购其所持有暴风魔镜股份。”暴风集团方面提及,根据《回购协议》约定,上述回购款项为8000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合计9000万元,冯鑫根据《回购协议》约定已经向中信资本支付了5000万元回购款,剩余4000万元由于其个人资金均已投资于公司战略布局各业务项目,变现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被采取了财产保全。

根据天眼查数据,暴风魔镜A轮机构为华谊兄弟、天音控股、爱施德、松禾资本。B轮投资机构为中信资本、天神娱乐、和玉资本、暴风梧桐资本、高榕资本及A轮投资方。C轮为前海梧桐并购基金。

上述机构是否也与冯鑫签署了《回购协议》,目前尚不清楚。2018年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中问及,冯鑫个人是否还存在类似的债务、担保或诉讼情况。当时公司方面回复称,“冯鑫先生个人其他类似的债务、担保情况主要为被投资企业根据约定的退出事项在投资方退出时需履行的回购或担保义务。”

冯鑫事发后,同为金山背景、也在TMT创投圈获得成功的美图董事长蔡文胜在朋友圈发文提到,公司上市背后最苦的一定是创始人,看似风光,却承受最多挑战和艰辛。“投资人都可以先套现,创始人必须坚持到最后。所以创业者一定要谨记一条纪律:任何时候都不要签‘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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