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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仑被“合同诈骗”疑现反转,当事公司称冯仑“欺诈”,拖延上千万投资款

一周前,万通集团创始人、著名企业家冯仑因涉嫌拖欠笃遐科技2857.38万元投资款,被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此事引发舆论热议。在冯仑的回应中,这与笃遐科技的投资纠纷有关,冯仑称其是“合同诈骗”。

但近期,冯仑被“诈骗”一事疑似出现反转。3月13日,笃遐科技的代表特先生向红星资本局爆料称,“合同诈骗”不是事实,是冯仑故意欺诈笃遐科技成立上海分公司,以拖延时间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投资款。

对于这起投资纠纷,冯仑与笃遐科技各执一词。13日,红星资本局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尝试联系冯仑求证此事,均未获得回复。

冯仑被“诈骗”疑似反转

当事公司爆料纠纷始末

“被执行人”风波发酵后,3月7日深夜,冯仑方面通过微博回应称,网传“执行案件”是要求冯仑向笃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并表示,“该等款项涉嫌系笃遐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但近期,冯仑被“诈骗”一事疑似出现反转。3月13日,笃遐科技的代表特先生向红星资本局爆料称,“合同诈骗”不是事实,是冯仑不履行合同,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投资款。

笃遐科技代表特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冯仑在2015年投资了公司的天使轮,约为50余万美元。双方关系良好,2017年底还签署了《A1轮优先股股份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冯仑向笃遐科技投资150万瑞士法郎,在2018年7月底之前完整支付。但到了2018年8月,冯仑并未如约支付投资款,只在工商变更登记时支付了3000瑞士法郎。

随后,笃遐科技依据增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于2019年6月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启动仲裁程序,要求冯仑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2021年1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裁决,要求冯仑支付约149.7万瑞士法郎,做为增资协议的投资总额,并支付相关罚息。

2021年4月6日,笃遐科技又诉至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从笃遐科技向红星资本局提供的民事裁定书来看,最终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表示认可和执行。这也意味着,冯仑需要支付149.7万瑞士法郎的投资款和相关罚息。

但特先生表示,冯仑未按时履行判决内容,法院于2023年3月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金额就是引起热议的“2857万元”。

笃遐科技代表告诉红星资本局,之所以选择仲裁起诉,是因为冯仑指控公司“虚假欺诈”,以此为由违约,对公司后续的融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所以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澄清事实。

双方各执一词

互相指控对方“欺诈”

对于投资纠纷,冯仑与笃遐科技各执一词。

从裁定书中可以看到,冯仑在向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中表示,笃遐科技的两位实控人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并称其为“PPT公司”,虚构创业项目骗取投资人投资,项目无一落地,仅停留在PPT层面。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今年2月,冯仑在其微博发布文章《骗子的逻辑》,其中就提到了他被骗的事情。冯仑写到,2015年,有两个自称是夫妇的海归L&Z,包装了一个与人工智能有关的创业故事,后他与另外两人投资了1000万美金,但随后发现公司项目是虚构的,是“无专利、无产品、无收入、无人员”的空壳公司。

3月11日,在笃遐科技与冯仑的投资纠纷风波发酵后,冯仑再次转发了上述微博文章。冯仑文章中所说的公司是否是指笃遐科技?3月13日,笃遐科技代表未正面回应该问题,称这是冯仑的言论,可以向冯仑求证。

此外,笃遐科技还提到,冯仑提示笃遐科技成立上海分公司,以拖延时间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投资款。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笃遐科技确实在2018年11月投资成立了笃遐迩治(上海)人工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万元,法定代表人名为刘思宜。

随后,红星资本局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尝试联系冯仑求证此事,均未获得回复。

据笃遐科技自己的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开发临床级精准人类疾病模型的医药AI公司。从2008年到2023年,其创始团队开发了用于对人类疾病建模并预测新药临床药效和安全性的虚拟人体平台。

被称“万通六君子”

两年前曾陷入“挪用资金”风波

冯仑同王功权、王启富、刘军、易小迪、潘石屹一起,被称为“万通六君子”。

冯仑一直掌管着万通地产,还出版了《理想丰满》《风马牛》《野蛮生长》等著作,被称为“学者型开发商”“商界思想家”。

直到2014年,由于万通地产转型工业地产导致其陷入困境,冯仑开始寻求资本帮助,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一系列股权收购,变成万通地产的第一大股东,万通地产开始“去冯仑化”。

此后,冯仑投资了女儿冯碧漪的风火传媒,还搞起了脱口秀——冯仑风马牛,和财经自媒体。2018年,冯仑主导了“风马牛一号”卫星发射升空,还打算利用这颗搭载4K全景镜头的卫星进行太空直播,但计划还是落空。

2021年,一篇网传文章指冯仑涉嫌合同诈骗,挪用资金4248万元,且这笔巨额资金为一家央企所有。当时冯仑回应称,此文“恶意歪曲事实,编造虚假信息,对本人进行诋毁,诽谤,严重侵犯了本人的人身权益。对此,本人将向警方报案并保留其他一切追诉权利。”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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