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如何克服人员少、力量弱、经验不足等困难,在专项整治中更好发挥作用?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此前,我接到肃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一条问题线索,反映泉湖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重复支付地面附着物拆除及清理工程款,同时利用职务便利向拆迁当事人索要财物,涉嫌侵占、套取资金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时心情有些忐忑,因为转岗担任镇纪委书记不久,我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业务还不熟悉,加之该线索涉及面广、人员多,是否能查清楚心中并没有底。
虽然是纪检监察“新兵”,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不能缺。我决定从相关财务资料等书面证据入手,然而核查发现该笔资金村委会的确只向施工方支付了一次,并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对于村干部是否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在该村走访时村民们均闭口不谈。初期核查并不顺利,我感觉“压力山大”。
思来想去,我决定向联系我们镇的肃州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第三监督检查室给出了清晰具体的指导意见,同时在该室的统筹协调下,一个由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办案能手和镇纪委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随即成立。我们发挥各自优势,仅用几天时间就查明反映重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不属实,但村干部向村民索要财物的问题存在。鉴于该名干部认错态度良好、主动退还违纪款,镇纪委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片区协作,有效弥补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不足、手段单一等短板。在这种机制下,我与同志们在多次并肩作战中逐步成长,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今年上半年,泉湖镇纪委和肃州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联动处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件,协同作战展现出了强大的威力。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13期,作者: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纪委书记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