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新联村原主任龙某某的家属将10300元退还至该村委账户,这笔“借出”22年的村集体收入终于回到账上。
这笔经济上的“欠账”,源于履职担当的“欠账”。
“22年前,时任新联村主任向村委借支10300元用于治病,至今尚未归还。”去年11月,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纪委书记陈永骏到该镇新联村指导村级监督站工作时,新联村监督工作站站长反映问题。
22年前的一万多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是村干部个人向村集体借钱未还,这其中难道有什么侵占或挪用行为?该镇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步调查。
时过境迁,新联村的“两委”干部换了一批又一批,大家对这笔22年前的旧账一无所知。现任班子将当年的借条交给调查组,建议他们询问时任的村委副主任沈某某。
沈某某的回忆让调查组渐渐捋清楚了来龙去脉。22年前,该村某山场有一笔约10000元的松树款,这笔钱属于村集体所有,本应及时入集体账。但时任村委主任龙某某身患重疾,又因家中困难无法得到很好的救治,便有人提议先将这笔钱借给村委主任去治病。沈某某坦言:“当时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大家又想着救人要紧,所以我们几个村干商量后就把这笔钱借出去了。”
然而,这笔钱借出去没多久,龙某某便因救治无效去世了,留下妻儿独自面对治病拖欠的债务,考虑到他们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所以村委也没有催促其亲属还款。久而久之,这件事便渐渐被淡忘了。
纵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村集体收入擅自外借且多年未收回、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已经违反纪律。
属于村集体的钱必须一分不少地归还集体,该镇纪委联合该镇有关部门、新联村“两委”前往龙某某家中,与其妻儿谈心谈话,劝说归还该笔款项。
在对此次监督进行“复盘”时,该镇纪委担心此类情况并非个例,必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2024年3月,该镇纪委对新联村全体村干进行集体约谈:“村委要来一次全面的‘清账’,发现一起就处理一起。还要认真学习党纪国法和财经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随后,该镇纪委督促该镇党建办指导各村对村集体经济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时督促各村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村集体资金,杜绝集体资产流失,切实守护好村集体的“钱袋子”。(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