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定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雍自明
近年来,安徽省定远县检察院持续聚焦强化系统化建设,先后探索集成了绩效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执行力管理系统等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做法,以有力举措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集成绩效管理系统,激发队伍活力。我院创新制定季度单项绩效奖惩办法、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办法、员额检察官贡献度排名等制度,通过系统化绩效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其中,季度单项绩效奖惩办法,是将各种重点难点工作设置成考核指标,分季度兑现绩效奖励。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办法即每年度以部门为单位,综合党建、业务、管理等方面工作,从9个部门中评定3个优秀部门,颁授流动红旗。2021年以来,我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2022年度滁州市基层院检察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集体和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45次。
集成质量管理系统,紧盯业务质量。我院推行听庭评议、文书评查、重点案件现场评查、案卡抽检等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案件质量有效提升。其中,听庭评议是由3位以上检察官对出庭公诉人现场进行观摩评议,从仪态举止、语言表达、庭前准备、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多维度进行打分,评定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等次。文书评查则是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检察办案中终结性、公开性文书进行评查,评查着眼于文书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合理性以及语言表达的严谨性。在滁州市基层检察工作考核中,我院连续4年位居全市前列。
集成执行力管理系统,突出执行效率。我院实施全链条闭环管理,压紧压实责任,有效完成各类部署事项;实行会议秘书制度,为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等分别设置一名兼职秘书,负责议题收集、审核和呈报,议程集约安排和规范,决议执行的协调和督办,会议资料整理和归档;实施“督办台”制度,在楼道设置“督办台”大屏幕,由办公室将会议秘书报送的各类会议决议公示于上,对于超期未完成的决议事项以红色字体警示通报,会议秘书也会对即将到期事项提醒具体承办人加快办理进度;强化检务督察功能作用,由一名副检察长级检察员专门负责检务督察工作,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作为检务督察重点;检务督察人员对“督办台”超期事项进行询问,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任务的人员给予相应问责处理;实行到会检讨制度,对执行不力人员要求在院务会上说明理由并进行检讨,倒逼干警转变作风、落实责任。执行力系统建设有力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夯实了基层院建设发展根基。2023年,我院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