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法官共同研究增殖放流方案。
检察官现场放流黄姑鱼鱼苗。
检察官向沿岸群众普及海洋生物保护知识。
“你们要以此为戒,遵守禁渔规定,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日前,在山东省乳山市和尚洞码头,乳山市检察院与当地法院、海洋发展局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恢复因非法捕捞损害的海洋水生生物资源,守护海洋生态平衡。
此前,潘某等3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对海洋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乳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潘某等3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在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采取增殖放流65万尾鱼苗方式,修复受损的海洋水生生物资源。
为保证鱼苗成活率,确保增殖放流效果,乳山市检察院与当地法院、海洋发展局密切协作,结合专家意见,最终选择在和尚洞码头增殖放流65万尾适合在乳山海域生长的黄姑鱼鱼苗。
检察日报记者郭树合通讯员金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