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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回应“养老金调整”热点问题

近日,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在本市已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3年1月至7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陆续发放到位。然而,“为啥我的不是增加3.8%呢?”……在计算自己养老金涨幅的时候,退休老人产生了不少疑问。针对其中的热点问题,日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了详细回应。

针对有退休老人质疑“媒体上说今年的待遇调整水平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为什么我的没达到3.8%?”市社保局回应,我市按照国家、广东省要求落实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3.8%指的是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平均水平并不是对每个人按3.8%的比例直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由于各自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和年龄不同等原因,实际的调整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即有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会高于3.8%,有的退休人员会低于3.8%。

此外,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金”以及不参与调整的高工倾斜等待遇,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的基数是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除了基本养老金,还包括地方补充养老金等项目,需要将地方补充养老金等不参与计算的待遇项目减去。

“我按调整政策计算的调整额与实际到账的不一致,什么原因?”对此,市社保局分析,可能是因为退休人员在计算挂钩调整时,将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的总数作为调整前的基数直接乘以2.12%引起的,这样一般会多算。举例说,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假设是5000元,其参与调整的2022年12月时的基本养老金是4100元,按5000乘以2.12%的话,算出来是106元,按4100乘以2.12%计算,算出的金额是86.92元,106减去86.92等于19.08元,这样您就会觉得会少算了19.08元,实际上,86.92元才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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