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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领养老金:上百农民“买社保”,陷入中介生意链

来源:南方周末

为了多领养老金:上百农民“买社保”,陷入中介生意链

2024年5月,农民在田间劳作。图文无关。(视觉中国/图)

“我就是想给自己的晚年保障买一把钥匙。”2024年5月16日,重庆市合川区云门镇一间茶楼里,一位农民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她在55岁前拿出多年积蓄,通过中介一次性补缴13.8万元,挂靠到省外一家公司。她盘算到龄后可以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每月千余元的退休待遇,可没想到,不到5年,这份养老金停发了。

自2023年9月以来,包括她在内的一些重庆农民,陆续发现自己曾被确认过的劳动关系被推翻,养老金随之停发。

这些农民承认,直到办理退休手续时,绝大多数人才第一次去那家公司,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从未真实存在过。他们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这种挂靠劳动关系的做法“不地道”,但还是要为自己的晚年生活筹谋。

对他们来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纳费用,到龄后每月领取养老金一百多元。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缴纳更多费用,到龄后每月可领取一千元左右或更多养老金。后者养老待遇通常更高。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农民而言,难度更大。这要求参保人有就业单位,缴满15年或符合补缴条件。据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5.03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5.49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农民工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1.6%,较城镇就业人员参保率低29.9%。

与这种现实需求相伴而生的,是2022年之前未被明文禁止的套利空间:中介有偿打点,替农民虚构劳动关系,获得城镇职工标准的社保待遇。农民们觉得有了保障,中介们也觉得做了“好人”——直到有一天,漏洞被堵上,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的“好事”被叫停。

2022年3月,《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施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买社保”的农民

2023年下半年开始,一些重庆农民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通知,告知一份五六年前的仲裁被撤销。被撤销的仲裁书曾确认,1994年-2010年,他们都与新疆中泰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烧碱厂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疆烧碱厂)存在劳动关系。

直到仲裁被撤销,他们与新疆烧碱厂的劳动关系被相继推翻。此前,为了形成劳动关系,他们都给“串串”交过一笔钱。重庆方言里,“串串”有中介、掮客、二道贩子的含义。

这些农民年龄都在五六十岁,女性居多。有的人已到退休年龄,领了几年城镇职工养老金;有的人还在等待到龄办理退休手续;还有人因为仲裁等原因,没能如约办理退休。他们多数不会说普通话,用“没文化”“没读过书”形容自己。

这是一个很难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的群体。谈到此前的生活,他们会用简单的词语来概括:在建筑工地打工、开船、开店、在家带孙……按照定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适用城市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它一般由雇主代为缴纳,员工需扣除相应比例的工资。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农村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缴费由个人承担,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如果没有找串串“买社保”,这些农民60岁后,会在户籍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重庆市2023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参保人每月可以领取135元的基础养老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每月每人可领取千余元相比,差异是明显的。“此前做工的老板不帮忙买社保”“自己老了以后想有个保障”“想给孩子减轻一些负担”……这些农民表示,找到一家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公司挂靠劳动关系,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是“串串”提出的解决方案。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2018年左右,有上百位农民通过“串串”与这家厂建立了这样的“劳动关系”。他们大多来自重庆的合川、潼南等区县农村。

2022年以前,这种“买社保”的业务在各地县城、乡镇并不稀奇。一位农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夫妻二人都要买,一次性拿出二十多万元,不仅掏空了积蓄,还找亲戚朋友借了一圈钱。

1964年出生的张兰就是带孙子在公园里玩时,了解到有机会“补社保领养老金,每个月可以领一千多元”。后来通过亲家介绍,她找到一位合川的串串王君。“我们在农村都找不到人,我就让亲家帮忙在合川找一个,但实际上我和他都没见过面。”

她先后通过亲家给王君转了11万元,还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转账发生在2018年1月,她汇去1万元。不久,她登录社保系统,查到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同年4月,她又转账10万元,办理补缴业务。“掏空了积蓄”,她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一位串串给办理人(女)出具的承诺书写道,办理人年满55周岁时需正常办理退休,就可以终身领取养老金至身故。如果办理人在退休后中途停发工资(社保局清退社保费),串串要按照银行利息将办理人的办事费退给办理人。其中,办理人给串串交了12.3万元,包括社保费和办事费。

根据转账记录,多位农民委托串串办理业务时,给对方转了11万-15万元不等。但无论串串还是参保人都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当时并不清楚社保费和办事费的具体金额。

2019年3月,张兰年满55岁,前往企业所在地办理退休。王君给她提供了一张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显示工厂给她补缴了1994-2009年间共180个月的社保费。随后,张兰用这张单据在当地办理了退休证、社保卡。当年4月,她领到了第一笔养老金844.03元。

2024年初,张兰的养老金达到每月1253.82元,直到3月收到仲裁裁决书,养老金停发了。

4月,她查询自己1995年1月至2018年11月的社保个人缴费汇总单。上面显示,1995年1月至2009年12月单位缴纳2.08万元、个人缴纳6734元,单位利息1.78万元、个人利息5169元。四项总计50578元。

一位名为杨晚春的串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8年-2019年,她介绍了三批人去参保。后来她查看参保人的缴费汇总单发现,只有不到一半的钱实际进入了社保账户。其中,2018年下半年补缴的参保人账户总额约为5.2万元,2019年下半年的总额约为5.8万元。

杨晚春的计算方式是将单位和个人的缴纳、利息相加,得到总额。但实际上,农民们真正交到社保账户中的钱可能更少。我国社保实行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单位缴纳金额进统筹账户,个人缴纳金额进个人账户。一位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专家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农民在购买社保时,承担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因此,张兰交给串串的11万元中,进社保账户的只有2.75万元,账户中剩余的钱是1995年1月至2018年11月累计产生的利息。

杨晚春没有意识到,她参与的行为具有违法风险,反而觉得介绍农民去“补缴”社保费是在做一件“好事”。“有的人生活困难,还有一些亲戚过来找我,我都没收他们中介费。事发(养老金停发)后,我也积极呼吁他们去找律师解决这个问题。”

一位串串曾对参保人说,这个厂有二百余人的社保被暂停了。这一数字没有得到更多渠道证实。

为了多领养老金:上百农民“买社保”,陷入中介生意链

张兰的社保个人缴费汇总单。南方周末记者汪徐秋林摄

“中间人”

养老金停发后,一部分农民想直接找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另一部分农民选择请律师,其中至少67位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

一份根据农民陈述统计的串串名单显示,至少涉及二十余名串串。这些串串生活在县城、乡镇的熟人社会中,互相认识,大多有自己的营生,平时直接与参保农民联系。

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了其中4名串串,据他们描述,这一级别的串串这样工作:参保人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几张一寸照片和钱交给串串,如果钱一次凑不齐,可以分2-3次上交。串串收了钱,将参保人的个人信息传给“上线”,上线再返回一张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这张对账单会写明参保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账户累计月数、年度缴费信息等。参保人到退休年龄后,带着这张对账单,去单位所在地退管办、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串串们说,他们共同的上线名叫张华川。2016年,即将退休的杨晚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华川。此后经张华川之手,杨晚春给数十位农民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杨晚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与张华川约定的分成比例是每成功介绍一位参保人,收取500-1000元不等的“介绍费”。这一数字也得到了其他串串的佐证。

据杨晚春的说法,她只需收取办理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至于张华川拿到身份信息后会怎么操作,她因为地位低,不知情:“我们不用去,这都是张华川的事。”

张华川老家在合川,平时住在重庆市区。串串们说她此前卖过保险,也做过其他生意。后来,她通过朋友、街坊相互介绍,成了一个介绍人们补缴社保、挂靠劳动关系的“中间人”。

所谓挂靠劳动关系,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将劳动关系挂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机构里,以代理机构的名义购买社保,但实际上由个人承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里企业和个人分别缴纳的部分。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施行之前,这是一门未被明文禁止的灰色生意。

多位串串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张华川在收钱方面做得很谨慎:办理过程中,她会写一张收条,等社保业务办下来,再回收收条,“所以我们很少有人手里拿着这张收条”。业务办理完需要收钱时,张华川会让大家从银行里取出现金,由张华川夫妇俩开车过来取走。“她(张华川)从来只收现金。”一位串串说。

但张华川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只是一个中间人”,收取的是“几千元一人”的居间费和差旅费,对社保办理的具体流程一概不知。

她称在乌鲁木齐只认识一个名叫“李斌”的人,交现金也源于李斌的要求。有时担心随身带现金太多,李斌便要求张华川转账给他的妻子。2021年6月,张华川因涉嫌诈骗罪进了一次看守所,等2023年6月她出来时,发现李斌已经联系不上了。

虚假劳动仲裁

除了张华川,一位叫李刚的律师也在找李斌。

60岁的李刚平时代理劳动关系纠纷类案件。5月16日,李刚在与农民代理律师的电话中回忆,2019年前后,新疆烧碱厂一位领导找到他,说有一批二十多年前的“老员工”,因为没有买社保在闹,担心影响工厂未来发展,希望李刚代理这些“老员工”补缴社保的劳动仲裁。这位领导介绍李斌协助李刚,“他们说李斌是烧碱厂人力资源部的员工”。

李刚说,李斌提供了烧碱厂1995年的劳动合同,还有当时的工资表、花名册。他称,当时相信材料的真实性,是因为劳动合同和工资表的用纸“存在明显岁月的痕迹”:“都是泛黄的8开纸,我这个年龄的人一看就知道了。”

李刚说,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确认这20人的劳动关系时,仲裁申请人都在外地,李刚没见过他们,连仲裁代理时需要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都是李斌发给他的电子档。

2019年11月,一批20人的劳动仲裁开庭,李刚作为这批“员工”的代理人出庭。庭上,沙依巴克区劳动仲裁委确认了烧碱厂与这批“员工”的劳动关系。李刚说他从中收取了一人500元的律师费,这笔钱由李斌支付,“经过我手的有将近100个人”。

李刚了解到,李斌联系的律师不止他一个,其他法律工作者也参与了这场劳动关系确认,但总人数无法确定。

前述多位重庆农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此前并不了解这个仲裁,也没听说过李刚、李斌的名字。部分农民回忆,2023年年底曾接到串串打来的电话,提醒他们如果有人问起本人是否在烧碱厂工作过,要回答“是”。

2023年5、6月,沙依巴克区劳动仲裁委重新询问李刚当年仲裁一事的细节,李刚联系李斌,却发现对方的手机号早被注销。没人说得清李斌去了哪。

同年7月,沙依巴克区劳动仲裁委撤销此前的裁决。随后重新开庭确认烧碱厂与这批申请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李刚称,这次庭上,新疆烧碱厂一方提供的合同与此前李斌提供的合同有很大区别。对方还拿出一份工资表,其中并没有这20个申请人的信息。李刚说自己在庭上傻眼了。

根据沙依巴克区劳动仲裁委2023年10月作出的裁决书,此次庭审,李刚提交了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工资名单复印件,以证明20名申请人与烧碱厂存在劳动关系;烧碱厂提出,签订于1994年的用工协议适用次年实施的劳动法不符合常理,加盖印章与工厂同时期印章不一致;劳动合同样式与工厂提供的样式不一致。此外,烧碱厂还提供了其他证据:1994年-2010年的工资册和财务原始凭证显示并无这20人的信息,且2002年后,工厂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发放,非现金领取。

最后,劳动仲裁委认为,这20位申请人对自己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由谁安排均不清楚,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李刚提交的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和工资名单均为复印件,且与原件不一致,结合财务工资册的情况,仲裁委不认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李刚没有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当时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和工资表。一位名为陈中素的参保人出现在上述20个人的仲裁书中,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23年9月,沙依巴克区劳动仲裁委撤销此前的裁决后,她的养老金就被停发了。2024年5月,她也委托律师打官司,成为67名委托人中的一员。

“现在来看这事确实是一个虚假诉讼(仲裁)。”李刚说现在不敢再参与这个案子了。

据最高检通报,2024年前3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1885件,其中,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金须有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虚假诉讼,或利用虚假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虚假劳动关系,以满足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既定条件,进而获取本不应由其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为了多领养老金:上百农民“买社保”,陷入中介生意链

最高检:依法严惩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骗取套取养老保险金行为。视觉中国

5月24日,南方周末记者致电新疆烧碱厂,接线人员表示不清楚李斌是否其员工,也不清楚重庆上百位农民劳动关系挂靠该厂的情况,随即挂断电话。

乌鲁木齐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此事已由专人处理,会回电媒体;截至发稿,南方周末记者未收到回复。沙依巴克区劳动仲裁委、人社局的电话未接通。

据新疆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请流程是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对拟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此后,社保经办部门再出具《城镇企业职工待遇核定表》。

5月20日,重庆市合川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目前尚未了解这起发生在外省的社保纠纷。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一位城镇职工的退休手续,除了经办机构,也会有行政机关审批,会经过七八个环节,有初审、复核、社保局的分管领导签字、行政机构和经办人员再审等。“这不会是工作疏忽导致的问题。”

多地出现骗保案

最高检介绍,在通过虚假诉讼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类案件中,有违法中介“职业化”参与,甚至形成产业链。中介人员为谋利,与违法行为人恶意串通,帮其寻找“虚构劳动关系”目标单位,伪造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实施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出谋划策。

2021年1月,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风险提示》也提到,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在劳动监察和仲裁上打主意,通过违规监察和仲裁取得有关文书,确立劳动关系办理一次性补缴。同时,这些案件普遍有内部人员参与和社会不法分子牵线搭桥,具有内外勾结、团伙作案的特点,有的在一次性补缴后随即跨省转移社保关系,隐蔽性较强。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各地司法实践中,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的相关判罚并不罕见。张华川2021年6月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就是被另一桩发生在山东巨野的骗保案牵出。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写道:2016-2018年间,被告人周维等20人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采取虚构劳动关系、伪造用工合同、行贿等方式,为重庆市户籍、不具备在巨野县办理社保条件的139人办理社保缴费、转移、退休手续,骗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人民币超508万元。

其中,检察院指控,张华川为24人办理虚构社保手续,骗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金人民币85万元。巨野县法院于2023年6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3年11月,菏泽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巨野县法院的判罚,并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

除了张华川,该案还牵扯了3名参与新疆烧碱厂劳动关系挂靠的串串。三人分别介绍了41、20、3人去巨野县购买社保。

这起案件也涉及巨野县人社局的落马官员。菏泽市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11月发布消息,2016年下半年,巨野县人社局原副科级干部刘继同在担任巨野县人社局党组成员、企保处主任期间,多次接受范某某、徐某、刘某等人宴请,为上述人员在巨野县办理相关业务中提供方便。刘继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同年9月,刘继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华川的代理律师王明武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巨野社保案件中,一些串串正是利用山东省人社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从重庆找到有需求的农民去山东参保。这份通知规定,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独有偶,四川省通江县法院在2021年11月也判处一起类似案件。一重庆、四川团伙通过伪造与一家烟花爆竹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资料,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通江县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及补缴年限,为不符合资质的57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判决书显示,这家烟花爆竹公司的法人代表肖某在办理参保人挂靠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为制造假资料提供了便利,提供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工资参数、鞭炮成本、材料清单等资料。一名另案处理的被告人由此伪造了工资凭证、工资表、劳动合同共61套假资料。通江县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这起案件中,同样可见两位参与了新疆烧碱厂、巨野县社保案的串串身影。

“农民也属于受害人”

此前将劳动关系挂靠烧碱厂的重庆农民们,如今忧心忡忡。养老金停发了,他们交给串串的钱也没有退回的迹象。

一位农民说,她至今不敢告诉孩子养老金出了问题。还有一位农民表示,丈夫罹患癌症,养老金停发后,夫妻二人不知怎么办。

他们知道此前行为存在争议,但仍希望停发养老金的处理出现转机。

这批农民的代理律师认为,因为他们挂靠劳动关系的行为发生在2022年3月之前,《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对挂靠劳动关系作出禁止性规定尚未生效。“新的法律和政策对此前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

“虽然他们挂靠企业交养老保险的部分资料系虚假,但缴纳保险的单位以及个人部分均由他们自行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事实已经客观存在,这批农民与社保局已形成参保关系。”该律师表示。

“漏洞会逐渐被各种改革修补,人们不能贪图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获得超额回报。”前述社保专家强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出台,正是为杜绝劳动关系违规挂靠、套取社保资金。这种情况会导致社保制度在精算上难以平衡,“(参保人实际)交的钱远远少于领的钱,会给系统带来较大风险”。

不过,该专家认为,造成系统风险的主要是串串等不法行为“钻了一些地方的漏洞,农民本身也应属于上当受骗的受害人”。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巨野社保案涉及的数百位重庆籍参保人,目前依然在领取菏泽当地城镇职工标准的养老金。上述合川区人社局工作人员透露,这部分人群并未使用全国社保的大资金池,他们的养老金由菏泽地方财政承担。

菏泽的做法是否会得到推广,更多参保农民损失由谁补偿,目前没有确切说法。

“补缴养老金参保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任何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形式参保缴费、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等行为,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清除缴费记录、没收补缴款、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2024年4月,最高检提示。

(张兰、杨晚春为化名,南方周末实习生蒋泓怡、李东绚对本文亦有贡献)

南方周末记者汪徐秋林

责编谭畅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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