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个孩子都未成年,听到17岁在读高中的大儿子在信中诉说对我的牵挂,我很惭愧。我认罪,我只想早点从这里出去。”11月23日,来宾市某民营企业股东陈某某在法庭上流泪忏悔。
陈某某利用其与某公职人员的密切关系,为多名私营企业主谋取项目竞争优势,先后收受好处费180多万元,并向公职人员行贿13万元,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为了深入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县两级工商联代表、民营企业代表、商会代表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再现了商人利用官员影响力受贿行贿的全过程,‘一念之差’是行差踏错的开始,‘贪欲’是堕落深渊的毒药。”庭审结束后,工商联人士纷纷表示要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守住自己的底线。
“被告人是我同乡,他上有老母亲,下有未成年子女,到今天这样实在令人唏嘘不已。作为同行,我只有敬畏法律,不越‘红线’,才能守好自己的幸福家庭。”参加旁听庭审的民营企业代表李某感慨万千。
除了法律严惩,来宾市还积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将行贿人信息作为招投标、政府采购、行业准入、信贷管理等方面资质资格审查的必经“关口”,联合强化对行贿人的惩治惩戒,做到“一处行贿、多处受限”,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通过组织旁听庭审,用民营企业家的身边人身边事来警示教育民营企业家,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在清廉民企建设中,来宾市先后组织了105家民营企业人员通过旁听庭审、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激发民营企业家“廉动力”,注入“廉因子”,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日前,有6家民营企业被列为全区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标杆企业。(来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