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
为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河南省潢川县检察院注重对涉案小微企业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办理审查逮捕潢川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过程中,我院分步骤推动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实现惩治犯罪、挽回损失、稳定就业的多赢效果。
一“评”,厘清合规条件。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时沟通,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有效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该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投案自首后积极筹措资产抵押还贷,且具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具备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条件。经查,李某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人员,被采取刑拘措施后,公司经营发展陷入困境,具有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必要性。
二“调”,准确研判风险。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必要性、可行性初步考察后,我院启动风险研判程序,积极到县工商联、税务局等单位,调查该公司经营、纳税、就业、内部管理、银行征信情况以及李某履职表现等。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系2008年注册的潢川县老牌企业,既往征信良好,现有20多名成熟的技术工人,年纳税达60余万元,在当地有一定的市场和区域影响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没有前科劣迹,社会评价较好。该公司涉案导致参与的多项招投标业务停滞,如能恢复生产经营,发展前景和潜力较大,有利于企业清偿贷款。经过调查后,我院经召开检委会会议研究讨论,作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决定。
三“审”,确保方案可行。我院在深入调查研判涉案企业涉案情形、认罪认罚情况、社会贡献度、合规改革意愿等因素后,牵头县工商联、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管小组。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后,我院多次召集第三方就涉案企业提交的专项合规计划和合规考察方式进行专题研商,决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保证合规计划制定、实施、验收评估等基本环节的同时,制定“专项合规+信用监管”的企业合规方案;针对涉案企业暴露出的企业经营理念滞后、内部监督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督促其全面排查合规风险,制定合规计划,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终,合规计划经过3次修改通过审查。
四“看”,督促合规到位。涉案企业完成整改、自我评估后,我院对该公司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查,牵头第三方监管小组进行合规考察“回头看”,开展验收评估工作。第三方监管小组围绕基础管理评估、合规管理环境评估、合规管理职责履行评估和合规管理保障四个维度,监督企业履行合规计划,评估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是否落实有效。经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抽样检查,第三方监管小组认为该公司健全了内部决策监督机制,堵塞了经营管理漏洞。
五“治”,开展诉源治理。为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半篇文章”,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效果,我院依法能动履职,以点带面,积极拓展办案质效。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我院向相关银行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内控管理,从源头遏制不良贷款的形成。同时,检察人员通过走访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方式,以案释法,督促整改,杜绝类似案件再度发生,推动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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