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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平桥:突出"四抓"增强"四力" 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检察长论坛|突出“四抓”增强“四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永明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永明

为全面推动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强基赋能”工作理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打造班子强、队伍精、工作优的队伍,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突出抓班子,不断增强领导力。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将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政治与业务的有机融合。发挥“头雁效应”,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执行力度,推动院领导在复杂案件办理、典型案例培育、群众点名接访、纪律制度执行等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优化班子结构,针对班子年龄老化、队伍结构不优等问题,主动争取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交流轮岗。

突出抓人才,不断增强竞争力。持续落实“综合培优工程”班子成员“三个一”制度,确保为检察工作发展培养储备人才。建立领导班子、中层正职、中层副职“检察后备人才库”,推行优秀干警三级动态管理机制,坚持跟踪培养、动态管理、有进有退,让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工作业绩优、群众基础牢的优秀年轻干警脱颖而出。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工作质效等为主的检察人员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突出抓培训,不断增强战斗力。着眼素能提升,一方面将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融合,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平检讲堂”“周四大学堂”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另一方面通过同堂培训、联席座谈等方式,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形成良性互动,在统一司法尺度、优化程序衔接等方面强化协作、增进共识、互促提高。切实更新理念,定期组织业务研讨等活动,以“三项文字”工作能力集训营、检察调研工作实训会等方式,聚焦检察业务热点难点问题,学理论提境界、学政策明方向、学业务强底蕴。着手实战练兵,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优秀检察建议评比、直击庭审观摩等活动,推动青年干警调查核实、证据审查、文字写作、释法说理等能力全方位发展。

突出抓管理,不断增强抗腐力。首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层层落实“责任链”。其次,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制度;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推动“人案合一”管理机制建设并落到实处。再次,强化人文关怀,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分层次开展谈心谈话,传递组织温暖,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各类绩效考核、检察官等级晋升等报批工作,发挥工青妇组织凝心聚力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构建“数据+”模式实现业务质量新突破

近年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不断提升业务数据管理水平,以业务数据服务办案、反哺办案、赋能办案,促进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数据+监督”,提升业务数据质量

工作中,该院做到巡查常态化,坚持每周由专人对数据进行巡查,做到审核及时、反馈及时、修改及时,减少业务数据失真、案卡信息错漏迟、数据审核不及时等问题,做好基础性工作;重点审核异常数据,运用流程监控功能对重点案件进行排查,在案件受理、分配、撤案、不诉、退查、拆并案、起诉等环节建立备案登记、预警、跟踪办案时限,注重网络节点的跟踪管理;定期开展问题通报,先后督促修改案卡312个,发出流程监控提醒127次,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提示函4份。

深化“数据+应用”,增强数据参谋作用

该院注重运用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指标查询功能,提高对案件运行趋势的总体把控,将64项重点业务指标的分析研判作为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红黄绿”动态分析法,做到“每周一计算、每周一通报”;针对业务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指标进行专项分析,研判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针对业务数据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分析,提出类案解决方案。

依托“数据+管理”,优化数据治理生态

该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案卡信息填录工作的规定》,将数据填录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和员额检察官年终绩效考评,有效地减少了案卡填录的错填、漏填、迟填问题;建立问题纠错跟踪台账,对错填、漏填或需要核实的项目,分类型逐案列入问题台账,标明案件基本信息、承办人员、问题性质、问题发现时间、要求纠正或核对时间、完成修正或核对时间,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补足问题跟踪不力的短板;构建业务数据质量考评机制,对数据填录质量较高、整改及时到位的检察官予以加分,对问题性质严重的,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共同研判,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追责一起,切实压实案件信息填录的主体责任。(郭锁夏远奇)

以法治力量守护明天

为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平桥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已有2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累计组织法治宣讲1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切实将法治理念种进孩子们心田。

不断壮大法治副校长队伍

该院检察长率先垂范,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纷纷加入法治副校长队伍。今年9月开学季,20名检察官走进校园,来到孩子们中间,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注重讲解多发、新发犯罪案件社会危害和预防措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普及“两法”、民法典等法律常识。

打造法治教育新模式

为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该院加强检团合作、检教合作、检校合作,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平桥区检察院2019年打造“法治辅导员”创新项目,法治教育覆盖辖区68所学校,辐射在校学生14万余人。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法治辅导员向在校学生投放精品课件6个,各学校分别开展了以防校园欺凌、防网络诈骗、防性侵等主题的法治课,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宣讲团走进偏远农村小学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未成年人犯罪多数发生在农村,多涉及留守儿童。对此,平桥区检察院15名综合素质高、有爱心的年轻干警组成的法治宣讲团,走进留守儿童多、基础设施较差、线上法治课到不了的山区、农村学校,送去法治课、图书、文具和衣物,不仅为孩子们送去温暖,同时也为他们补上法治课。今年以来,法治宣讲团先后深入高粱店乡郑湾小学、肖店乡高寨村小学等10所偏远农村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让孩子心中充满阳光

受疫情影响,在学生停课期间,平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录制预防新冠肺炎、防沉溺网络游戏等为主题的微视频,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学生,观看人数达十多万,帮助孩子克服恐慌情绪,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同时,该院密切关注此间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利用“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之机,邀请市心理协会二级心理咨询师为全区中小学校法治辅导员作《中小学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的辅导报告,让阳光照进孩子们的内心。(段波柴慧)

把握“关键词”夯实队伍建设根基

近年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党性、抓关键、提素能、严作风四个关键词,切实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党性: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常态化集中学习

实施“忠诚铸魂”工程。该院每周开展“周四大学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两小时,已累计学习33次,学习篇目200余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契机,用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集中学与个人学结合,专项学与碎片化学结合,拓宽党员干警学习空间和渠道。

抓关键:发挥头雁作用,强化班子表率引领功能

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统一学习时间和学习进度,引导班子成员自觉将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检察工作中,该院今年已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1场,中心组成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26次;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制,认真落实检察开放日、案件信息公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要求,不断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提素能: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

该院加大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派员赴河南检察官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等进行学习培训,拓展干警知识广度;建立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最高检新发布指导性案例,并扩展到全体员额检察官,同时借助“外脑”,督促干警用好“中检网”“检答网”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开展“月度之星”评选,按月评选绩效好、作风扎实的干警,并进行宣传表扬。

严作风:强化文化培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结合“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要求,该院着力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精心设计、高标准建成检察文化长廊;着眼“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制度,注重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修改完善财务、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定期逐级开展谈心交心和警示教育谈话工作;通过提醒、约谈、询问示警、通报等多种方式,增强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廉洁性。(王海洋杨晓亚)

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运用“不起诉+”模式,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截至7月底,不起诉率提升至27.24%。

“不起诉+检察意见”,推动刑行有机衔接

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对不起诉案件,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向相关行政机关一并送达检察意见书。办理杨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该院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向平桥公安分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杨某进行行政处罚,避免不起诉案件“不了了之”。

“不起诉+公益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针对交通肇事等类案件持续高发态势,该院与辖区交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类案专题研讨,推行不起诉附带社会公益服务。对认罪认罚作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作出社会公益服务决定,交警部门组织被不起诉人参与交通劝导、维护秩序等公益服务,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目前,该院已联合交警部门组织3名被不起诉人参加交通志愿服务。

“不起诉+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和解

对拟不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亲属、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在办理高某故意伤害案件中,检察官查明案情后,发现嫌疑人和被害人之前并无恩怨,该案是因琐事引发,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不大且认罪认罚,随后听取意见、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该院最后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作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宣告训诫”,助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对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召开不公开宣告训诫教育会。在办理孙某、熊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时,该院提出对二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会后,承办检察官对二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

“不起诉+法治宣讲”,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在办理严某、王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审查发现二人系在校大学生,“入职”仅五天且涉案金额小,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子虽结,但工作并未止步,该院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在校大学生、毕业生涉电信诈骗案件,积极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刘继东巩蕊)

【工作靓点】

陈洁:明月皎洁守公正

陈洁(右)出庭支持公诉。

陈洁(右)出庭支持公诉。

“明月照时常皎洁,不劳寻讨问西东。”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洁始终不忘初心。拣最难办的案,挑最重的担,不计较得失,她十余年如一日辛勤耕耘,默默付出。

这是陈洁办理的一个令人心痛的案件。幼年时,小馨的父母离婚,她由父亲抚养。2018年,一场车祸带走了父亲,小馨便跟随奶奶和没有血缘关系的爷爷周某一起生活。周某经常辱骂、殴打小馨,继而发展为猥亵。小馨的母亲张某因工作繁忙,加之周某阻拦,不能时常去看望小馨。三年后,小馨被猥亵一事才案发。

面对小馨的悲惨遭遇,陈洁既气愤又心疼,决心一定要让小馨生活在充满爱的阳光里,不再受他人凌辱。她到小馨的母亲张某家中走访,与其促膝长谈,了解具体家庭状况,督促其履行对小馨的监护责任,张某最终同意将小馨带在身边抚养。

周某不仅欺辱小馨,还霸占着小馨父亲去世后获赔的子女抚养费。陈洁多次赴看守所提讯周某,几经周折终于成功将这笔抚养费转交给张某保管。此外,在陈洁努力下,该院为小馨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

小馨重回正常的生活轨道。最近一次走访,小馨临别时一下子抱住陈洁,哭了,陈洁也流下了眼泪。

陈洁常常提醒自己,办案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在办理信阳市某房地产公司法人张某信访案时,她引导张某通过线上补充申诉材料,与公安办案民警交换意见,了解案情核实相关证据。陈洁认为信访人反映的情况符合立案监督条件,并将信访件流转至该院第二检察部办理。根据调查的情况,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最终,经过立案监督,一名被告人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如何将抽象的、静止的法条运用到具体的个案当中?“学无止境。”陈洁表示。工作中,她不断打牢法律基础,常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多办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中总结办案技巧、办案逻辑、办案规则,努力把“苦干”和“巧干”结合起来,成长为检察办案的行家里手。

3年来,她先后获得“信阳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信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信阳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信阳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控申业务人才库”。(熊焰陈蔚)

胡珊珊:像玫瑰一样绽放

胡珊珊(左)讯问犯罪嫌疑人。

胡珊珊(左)讯问犯罪嫌疑人。

柔弱的身躯里蕴含着满满的能量。2011年从河南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胡珊珊进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工作,一直奋战在刑事检察第一线。审查分析、提审讯问、出庭公诉,“案来案往”中有她自信坚定的声音;看守所、法院、检察院,三点一线上有她奔波忙碌的身影。

近3年来,胡珊珊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信阳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平桥区“十佳政法干警”和“十佳道德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办理的刘某刑讯逼供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2018年,胡珊珊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有60余人,案件情况复杂。她仔细研究犯罪集团组织结构和成员分工,细致甄别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涉案金额,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公开审理那天,面对70多人的庞大辩护团队,胡珊珊思维敏捷,指控有力。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法院也依法采纳了胡珊珊提出的量刑建议。

2019年,平桥区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胡珊珊成为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该部主要负责办理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大多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社会影响较大。

2021年8月,胡珊珊在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时,王某姐姐找到她,声泪俱下地诉说,家里是贫困户,母亲有精神疾病,父亲肢体残疾,家里只靠她打工收入和国家的补助勉强维持生计,弟弟只是为了赚点钱补贴家用,才受人蛊惑办理5张银行卡卖给他人。

虽然国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是王某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胡珊珊让王某的姐姐回去写一份不予羁押的书面申请。

两天后,王某的姐姐把申请送给胡珊珊,打开信封,里面除了一份申请外,还有一小叠钱。胡珊珊立即把信封还给她,严厉地说:“申请我收下,其他的你拿好,你要相信法律!”

之后,胡珊珊跟王某家庭的帮扶责任人联系,确认王某姐姐所述情况均属实,帮扶责任人也愿意协助对王某的监管和教育。随后,该院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提高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胡珊珊始终坚持学习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学术观点,并在团队的互相协作下总结出新观点、新做法,形成调研文章。“她是一朵绽放在检察工作一线的铿锵玫瑰。”同事们都这样评价她。(刘子平陈蔚)

本版文、图:胡传仁

[版面编辑: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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