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杜某伟故意杀人一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由襄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担任审判长,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莉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伟因家庭琐事,经常与被害人杜某付发生争执,并曾于2020年1月持刀戳伤杜某付。2021年10月14日9时许,杜某伟向杜某付索要500元钱遭拒后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杜某伟持刀戳刺杜某付胸部及上肢数刀后逃离现场,杜某付经抢救无效死亡。
邹磊主持庭审
开庭前,审判长邹磊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召集合议庭拟定庭审方案,为庭审活动做了充分准备。
梁莉出庭履职
庭审中,梁莉检察长代表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发表了辩论意见。
整个庭审各环节衔接紧密、依法有序。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相互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休庭后,合议庭及时进行了合议。综合考虑被告人杜某伟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认罚的情节,合议庭决定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杜某伟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检“两长”同堂办案,依法履职,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对于引导和激励其他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后,襄阳中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办案常态化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