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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保龄球馆大火致6名消防员殉职 业者二审仍判6年10月

中新网5月31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新屋保龄球馆2015年大火,6名消防员殉职,保龄球业者刘某被依消防法起诉,桃园地院去年依违反“消防法”致人于死罪判刘6年10月徒刑,台湾地区高等法院31日驳回上诉。

据悉,新屋保龄球馆2015年1月20日发生大火,铁皮屋顶烧熔塌陷,6名消防员来不及逃生殉职。

桃院认为,刘2013年起为新屋保龄球馆负责人,依法应维护保龄球场合法使用、安全设置及维护消防安全设备的义务,竟未依法检修,造成电源线年久失修引发火灾,“火警自动警报设备”“紧急照明设备”因失修无法发挥初期救灾功能,认定刘的行为与6名消防员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

报道称,“消防法”第35条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7年以下,一审审酌刘的行为酿成火灾,造成6名消防员丧命,犯后始终否认,没有和解,判处6年10月徒刑。案经上诉,高院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而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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