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近日,在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召开的游戏地图版权问题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人民网、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中国移动咪咕公司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就游戏地图定义、MOBA(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游戏地图的作品类型及属性、游戏地图构成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游戏地图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判断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于波副教授表示,MOBA游戏地图即缩略地图,具有强烈的位置关系指示功能,有别于动态游戏场景,后者涉及“动态画面”保护问题,从属于视听作品或录像制品范畴,而缩略地图不论是从信息汇编还是艺术美感的角度,均不能满足地图作品的独创性要求。
“了解MOBA的人都知道,缩略地图起初并不是由某家游戏公司创作出来的,而是无数玩家在网络游戏社区集体讨论形成的,也就是其来自于公有领域,很难满足‘独’的要求。”于波表示,在判断MOBA游戏缩略地图独创性时,需要首先排除在先作品中已经使用的元素、客观地理要素、功能性表达、特定玩法的有限表达等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表达。
于波表示,在根据游戏场景制作缩略地图时,缩略地图的结构与布局、游戏元素的种类、形状、位置等都是无法取舍的,不可能具备富有个性的判断与选择,很难满足“创”的要求。
对于在MOBA电脑端游戏转化成手游的过程中,缩略地图一般要进行减化的操作。于波表示,这个减化是被动的,是不得不做出的减少,而不是发挥主观能动性下的创作,也很难体现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