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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陈鹏生逝世

澎湃新闻记者从华东政法大学方面获悉,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政协上海市第六届、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无党派人士,原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陈鹏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3月29日5时17分在上海逝世,享年89岁。

公开资料显示,陈鹏生于1932年12月2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出生后,其父早亡,由母亲带着他及姐姐远居于香港。抗战胜利后,陈鹏生随培元初中迁回泉州就读。初中毕业时本可以就近入读培元高中,但陈鹏生和几位要好同学,闻名到远离家乡由著名侨领陈嘉庚建造的厦门集美学府读高中。

1951年厦门解放,厦门大学恢复。陈鹏生看到中央任命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到厦大校长,又有陈朝璧、陆季藩,李景禧等著名法学家到厦大执教,于是报考厦大法学系攻读。由于入厦大前已发表过一些文章,入校后被吸收为厦大通讯社骨干,并被推荐为仰光人民报和香港大公报通讯社员,为他们写闽南侨乡新气象。1953年夏,因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厦大法律系和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校法律系合拼到上海新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于1954年8月在华政毕业。

华政毕业后,陈鹏生分配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事部门,安排在政策研究室。当时在解放日报、文汇报和新闻日报上经常可以看到他的文章。后来他在文汇报上设法制宣传专栏,并在人民广播电台上设法制宣传讲座,因此获得上海市报刊一等宣传奖。

20世纪80年代,华政复校,陈鹏生于1981年初被调回上海到华政工作。他自选进入法制史教研室,给本科生、研究生上法制史课,还为研究生首开法律思想课程,担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同时兼任华政的《法学》月刊的编辑工作。1985年,陈鹏生任华政副校长,领导全校的教学、科研和外事工作。

1986年,陈鹏生参加上海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兼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后续任第八届、第九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会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由中国法学会授予陈鹏生“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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