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州市开展“融入式”资金项目专项监督
“本村申请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2.68万元,均用于水田灌溉和排洪水渠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还有10%的尾款未拨付到位。”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桐村帮扶工作队员介绍,这是该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组实地了解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督,柳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清单报备工作,督促乡村振兴相关职能部门如实填报乡村振兴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金额、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责任领导及监管措施等信息,推动职能部门监管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据统计,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806个,涉及资金30.08亿元,已完工项目1707个,完工率94.52%。
结合资金项目报备清单,资金项目在哪里,专项监督重点就跟进到哪里。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项目集中的领域,创新两个融入的“融入式”监督模式,实现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实时监督。“融入式”监督模式,就是一方面融入监管责任部门,学懂弄通部门涉及的政策、规章制度、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了解其工作形式、程序、流程,与监管责任部门融为一体,形成发挥资金项目实效,振兴乡村的共同目标,同步开展资金项目监管和监督工作,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帮助、督促责任部门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融入县区、乡镇、村、屯,深入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第一现场,进企业到项目点到农户,实地查看乡村振兴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实际困难,了解资金项目是否真正惠农惠民取得实效。
通过“融入式”监督,实时追踪惠农惠民资金项目的来源及去向,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资金运行、项目运转、项目资金分配、招投标、资金拨付、监理验收等重点环节,跟进了解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情况,重点发现和查处在过渡期出现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科学调度资金、规范使用资金,保障项目持续达产达效。截至目前,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30次,走村入户292人次,实地查看项目892个,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246个。
据悉,柳州市纪委监委以强化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督为切入点,扎实推进专项监督“八个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推动职能部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四个不摘”,深化“抓系统、系统抓”,强化问题线索“清零”和典型案件查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纠治阻碍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作风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乡村振兴腐败和作风问题19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0人。(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