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场林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杨纪委,我们屯流转土地合同到期,我和罗某雄、罗某丛三户想把自家那块地要回来,其他户不同意,大家在松木林里吵得很凶,怕是要打起来了。”
我在百色市右江区龙川镇意尤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督查时,村民罗某广匆匆赶来请我帮忙。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村居住着多个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容易引发民族之间的不团结。我立即联系镇综治中心、林业站和村“两委”干部赶赴现场,开展调解。
经了解,2003年该村六关屯28户村民将大约120亩的林地,通过流转方式统一出租给私人种植松木,直至去年8月合同到期。
“这里面的60亩林地祖祖辈辈都是我们三家的,凭什么不给?”罗某广理直气壮地说。
“不是不给,是你们占太多。怎么证明这60亩是你们的?没有林权证,我们25户坚决不同意!”王婶据理力争,坚决不退让。
我耐心地倾听各方的陈述,现场调阅28户村民提供的林权证。通过林业站技术人员的比对查证,罗某广等三人所提供的林权证权属并不在该区域范围。
自觉理亏的罗某广不再大声争执,耷拉着脑袋蹲在地上,脚边堆满了烟头。他嘟囔着说:“谁开种谁有,祖辈们在这里开荒种茶果树,那些边界记号是一辈辈传下来的,我不愿意。”
这起林地纠纷如何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我和几个调解干部决定“重事实讲道理”打开村民心结。于是,我们一头钻进大山里。经过勘验,在松木林里果然发现了一小片一小片的老茶果树。
不久,我们组织召开了六关屯全体村民大会,给群众详细讲解了《土地管理法》与《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关于林权权属与如何处理林权纠纷的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好乡亲邻里的团结和睦,我提议将争议林地上种植有茶果树的地方划分给罗某广等三户,其他按林权证归属。大家纷纷举手表决,最后双方在《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坦言共同遵守协议约定。
大会结束后,六关屯内壮族、汉族、瑶族兄弟姐妹们握手言和。
“当支书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矛盾纠纷双方最后能够举手同意对方的意见,还笑得这么开心。”村支书老梁欣慰地说。(百色市右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