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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推行系列举措 为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原标题:梧州市推行系列举措为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处分背后,是组织压的担子。教育面前,让我重拾信心继续出发。”日前,梧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去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莫某飞进行回访,帮助其放下包袱,敞开心扉。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作为“十项重点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推动建立完善监督、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机制,旗帜鲜明地树立起当澄清尽澄清、跟踪回访常态化、当容错尽容错的鲜明导向,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137件,澄清失实检举控告26件;开展回访教育866人次;先后为22名干部在改革创新中主动作为但出现失误错误予以容错纠错。

澄清正名为干部干事创业挺起“硬脊梁”

“感谢组织会议公开为我澄清是非,消除了群众的误会,我终于可以挺直腰杆为民办实事了!”

今年1月,藤县天平镇纪委对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的藤县天平镇迥龙村支书梁某涉嫌侵占集体资产、违规办理村干部养老补助等问题进行调查,结果均为失实,天平镇纪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以上问题进行公开澄清,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激励干部攻坚克难、奋发作为。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失实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的梳理和研判,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年初会议上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一方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从200多件失实了结件中梳理出开展失实澄清工作的台账,逐一与承办部门对接落实;另一方面,根据不同情况,以不同形式予以澄清正名,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据统计,今年以书面方式为8人澄清,以会议方式为6人澄清,以其他方式为11人澄清,其中涉及4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

回访教育为干部干事创业提振“精气神”

“刚受处分时,思想包袱重,遇见同事、朋友,总感觉抬不起头,开展工作也没底气……”

今年8月,苍梧县纪委监委与木双镇纪委开展“联合回访”,制定“量身定制”工作方案,结合受处分人的违纪事实、岗位职责、性格特点等,对之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黎某某进行回访教育,真情实感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化解思想“疙瘩”,让其精气神恢复到饱满状态。

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是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是干部的“减压阀”。今年4月,梧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对受纪律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以13条实实在在的举措,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梧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针对受处分人员的不同情形“因人施治”,形成了一套回访教育的“好招数”,先后对3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既温暖人心,更激励担当唤醒初心。

今年以来,梧州市共有10余名受处分干部因表现突出,得到组织的提拔和重用,回访教育正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益。

容错纠错为干部干事创业种下“新希望”

“有了这份清单,我们就能更好地对照14项容错情形和9项不予容错情形,进行稳妥容错,绝不让实干担当者既流汗又流泪。”今年,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局精准运用清单,对万秀区分局秘书科干部易某推动发展中出现工作失误一事进行容错。

今年以来,围绕容错纠错工作中出现的情形是否适用、程序是否规范、纠错是否到位等问题,梧州市纪委监委派出2个调研组,深入7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帮助基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细落实。同时,编印分发《容错纠错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汇编》,增强各级各单位“会容”和“容好”的水平。

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实施,为敢于改革创新、奋发有为者消除了后顾之忧,让广大干部种上“新希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作为梧州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发展平台,出台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干事创业及治理“为官不为”问责实施办法》,主动为4名干部在改革创新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予以容错纠错,大大激发了试验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1-10月,试验区完成规上工业产值55亿元,同比增长93.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49亿元。

“要以‘十项重点任务’引领带动,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把监督、教育、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加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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