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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9年前的低保申领“乌龙”事件

原标题:解决了9年前的低保申领“乌龙”事件

“纪委同志,我的低保金问题已经解决了,感谢你们!”日前,平果市果化镇那荣村果麦屯的潘某连向办案人员来电致谢。

早在2020年12月,平果市委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中,发现有一群众信访问题久拖未决,随即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查!”在问题线索研判会上,该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表示。

问题线索随后转交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办理,核查组经研判,决定找到时任低保中心负责人了解情况。

通过对时任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黄某晖谈话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脉络逐渐清晰起来。

2009年,果化镇那荣村果麦屯的潘某连申请获得C类低保补助,享受人口2人。2012年,潘某连再次申请并获得C类低保,享受人口5人,此次,其发现低保金迟迟没有到账,到镇民政办一咨询,才发现是民政部门自摆“乌龙”。

2012年,全区开始启用民政低保系统,在信息录入过程中,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误将那荣村果麦屯潘某连户信息录入到本村同名同姓的作石屯潘某连户上,致使果麦屯潘某连户低保金被错发给作石屯的潘某连。

知道低保金错发后,2013年9月,果麦屯的潘某连到县民政局核实错发情况,黄某晖当场核对并将情况反馈给果化镇民政办,要求镇民政办干部协助村委干部动员作石屯潘某连退款给果麦屯潘某连。考虑到两家人是亲戚关系,果麦屯潘某连希望私下解决,自此,黄某晖不再对此事跟踪问效。2019年4月,两家人私下解决不成,果麦屯潘某连请求县民政局派人出面调解。同年6月,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低保中心主任会同镇、村干部出面与当事人协调,便作石屯潘某连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此事不了了之。同年12月,果麦屯潘某连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未果,直到2021年2月市纪委监委介入核查后,该局才再次入户动员,成功让作石屯潘某连退回错领的低保金6600元,并补发到果麦屯潘某连的存折上。

此事历经数年,因黄某晖不认真履行职责,漠视群众利益、消极应付而得不到有效解决。2021年9月,黄某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被市纪委监委领导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平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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