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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财”变罚金 为贪小便宜男子盗刷他人社保卡获刑

原标题:“横财”变罚金为贪小便宜男子盗刷他人社保卡获刑

正义网扬州9月8日电(通讯员宋著玲)近日,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依法对鲁某某盗窃案提起公诉,鲁某某认罪认罚并退出赃款。最终,鲁某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21年2月19日,宝应县公安局接到阚某报警:“我的社保卡丢了,从2019年4月29日到2020年8月18日,我的医保账户被人盗刷10816.2元,余额只剩0.71元。”

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通过阚某社保卡的交易对账单,锁定某大药房经营者鲁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调查,鲁某某最终承认盗刷社保卡的行为。

原来,2019年4月29日,卢某无意中捡到一张社保卡,随后卢某将卡拿到鲁某某经营的大药房,请鲁某某帮他查看医保账户的余额,竟发现卡内有8000余元且未设密码。在卢某的要求下,鲁某某帮其盗刷了第一笔钱款450元。

因卢某怕被失主发现,便将社保卡暂放在鲁某某处。鲁某某先后代卢某刷卡消费共计1000余元。

一段时间后,当卢某询问此卡时,鲁某某称卡已被扔了。其实,鲁某某也想占便宜,期间多次到其他药房刷卡消费,直到社保卡内没有余额后才将卡扔掉。鲁某某先后共消费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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