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全省1572.44万人享受补充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制度保障。我省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全国首创。记者从7月29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财政厅出台了“入口补”“出口补”“低收入群体”全额资助参保的三项财政支持政策。截至6月30日,全省补充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2.44万人,占基本险参保人数的九成多。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温建栋介绍,为调动适龄人群参保的积极性,在个人缴费参保后,政府对个人参保实行“入口补”,补贴标准为基本险的2倍。在“出口补”方面,为提高补充保险的待遇发放水平,对满65周岁可以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每月增发20元补充保险待遇,其中年满80周岁的再增发10元,增发的待遇由财政全额负担。考虑到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法缴纳补充险,政府对“低收入群体”全额资助参保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进行全额资助,帮助“低收入群体”参保。今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政府补贴资金预算15.59亿元,其中:省级6.92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7.06亿元。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运行顺畅。截至6月30日,全省补充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2.44万人,占基本险参保人数的95.29%;补充险正常缴费人数达到308.43万人,占缴费年龄段人口的28.33%,缴费金额9.76亿元;65周岁以上补缴人数为3.18万人,补缴金额5.77亿元;为292.96万符合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3.97亿元,在基本险基础上,月人均增加待遇21.2元。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