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决书:男子行贿交警违规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万余条获刑5年
本人未到场、未提交体检证明、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无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如何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湖南澧县男子张君“嗅”到了财路。他通过行贿交警、辅警,双方里应外合,违规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共计16169条。法院查明,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张君便行贿170万元,自己从中获利144万余元。
2020年1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君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据判决书披露,2019年3月至7月,被告人张君在从事机动车代办车辆违章信息销除、年检及审验等中介业务(俗称“提篮子”)过程中,为违规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业务,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019年农历春节前夕,张君通过他人结识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5号窗口民警黄某。
2019年3月8日,张君第一次找黄某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业务,其上线唐某通过微信向张君发送了异地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图片,随后张君向黄某出示微信上的信息,黄某在明知异地驾驶人未到场、未提交身体体检证明、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无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的情况下,使用车管所民警李建军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违规操作,使其审验通过。黄某违规办理每笔业务接受96元至106元不等的好处费。
2019年3月19日,因黄某所使用的李建军的数字证书不再具备“不刷二代身份证”的权限,黄某便要张君找到澧县车管所业务大厅4号窗口的辅警郑某,由郑某使用车管所所长赵明星的数字证书将张君代办的异地驾驶人违规授权“不刷二代身份证”后,再由其违规审验。2019年3月8日至7月18日,黄某违规为张君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共计16169条,张君给予黄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55.2万元。
法院还查明,在黄某要张君找郑某违规办理授权后,张君提出每授权一笔给郑某10元好处费,郑某同意,张君当即给予郑某3000元现金以示感谢。此后,张君便通过微信将需要授权“不刷二代身份证”的异地驾驶人名单发给郑某,郑某完成授权后,张君再找黄某违规审验。2019年3月底至7月18日,郑某为张君代办的异地驾驶人审验业务违规授权“不刷二代身份证”共计1.5万笔,张君给予郑某好处费现金共计15万元。
法院认定,上述行贿金额共计170.5万元,张君从中获利144.7万元人民币。
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达170余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构成行贿罪,遂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君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